昀麟 wrote:
無論如何
你爸假如回家
你媽一定先會有1/2
剩下的1/2你和你妹和你媽
三人再分
誰說你有1/2的呀?
樓主當然不會有1/2
如果民法沒改的話
配偶先拿1/2
子女再均分其他的1/2(如果是獨子就賺到了)
所以不是像你說的媽媽已經拿了1/2
還可以再跟子女一起分剩下的1/2哦
媽媽已經拿了1/2就要知足囉
這是民法說的
民法說媽媽不可以太貪心
所以如果爸爸不在了
媽媽拿2/4,樓主拿1/4,妹妹拿1/4
不然這樣好了啦
樓主叫爸爸賣給你好了
如果房子是你爸爸獨有的話
就用買賣過戶給你最快了
只不過要付土增稅及契稅(最大條的就這二個,其他印花稅之類的不多)
不然用贈與的也可以啦
不過要避稅的話要依房屋評定現值和土地公告現值視情況分次移轉
如果爸爸等不及的話.....又變成遺產爭奪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