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被打不能還手,還手就是互毆?

見怪不怪,不是有色狼被抓包,然後還可以教公民與道德,這有什麼好驚訝的呢?
由他告,警察只有偵查權
判定由法官,基本上不可能判互毆
最後再想辦法告警察瀆職

類似的新聞還有一條
遊民被少年圍毆

不破關不睡覺 wrote:
這實在是太令人生氣了...(恕刪)



10個怎麼夠

我要20個
警察是無辜的!要怪就怪利委諸公、人權團體。

目前的法律就是這樣,打架只要不死人(註),都屬於告訴乃論,
你不告,警察不理,你要告,又不認識對方,告誰?

註:就算打成植物人,也有可能甦醒,所以算一般傷害!
現在的警察我看只有開罰單的功能了,可能80%的警力在開罰單,10%保護大官,10%搞治安。
fruits0800 wrote:
警察是無辜的!要怪就怪利委諸公、人權團體。

目前的法律就是這樣,打架只要不死人(註),都屬於告訴乃論,
你不告,警察不理,你要告,又不認識對方,告誰?

註:就算打成植物人,也有可能甦醒,所以算一般傷害!

現在就是鼓勵先下手為強, 後下手遭殃.
聽聞如此!唉.........
在台灣的法律中沒有授權自衛可以合法傷人這條!
如果有到法庭上,全憑法官斟酌適度給予減刑.......不是免刑喔!
自保過程不小心出手太重!反倒是受戕害者涉及殺人未遂或重傷害.....
白嵐 wrote:
在台灣的法律中沒有授權自衛可以合法傷人這條!....(恕刪)

有吧,不過2V20時自衛過頭好像是過當防衛,應該能判個不起訴或緩刑吧!
================
有點不清楚實際狀況倒底是安怎,
是不是那兩個國中生是見到二十個人青他們?
還是見到路上有個瘦B巴痞子,對他青一下然後互嗆,
結果瘦B巴痞子叫來了二十個人對那兩個國中生開扁???

還是看一眼後,二話不說二十個就開2個開扁?

如果那兩個國中生膽小如鼠,連正眼都不敢看人家一眼,大概就沒這事了。
小弟膽子就很小,從來不敢亂看人家…

總之,事情鬧到那個地步,打輸的是當場慘,打贏的是晚一點慘,
一樣都會慘…兩邊都沒好下場~
在實務上

有還手基本上是會被認定是互毆

這不管是警察,甚至到檢察官那邊也是這樣認定

因為先出手是很難認定(除非有監視器清楚拍到)

不然證人證言(說誰先打...)也只是傳聞證據
警察爛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近幾年治安每況愈下,官方還自我感覺治安良好!
平民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警察連押送犯人的基本程序都作不好了,法條會清楚嗎?
開紅單時交通法律最清楚而已!

法官與檢察官也越來越年輕化,有些未出過社會就考上,他們了解社會的經驗嗎?

法律真的是只保護有錢人與高官嗎?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