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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被打,新竹又一次挑戰公權力....

不存在的東西是無法挑戰的!

+1

說的好
36多蒙卡修 wrote:
通常要結婚會不會是女...(恕刪)



這位大大,結婚的人是我,不是我弟,所以...有這種問題,要被打的人也是我吧??
不過,應該是扯太遠了啦~!
別問我打哪來.....新竹人是很謹慎小心的!
先針對市場攤販亂擺的問題....關西傳統市場去過數次.周邊道路擺攤只有集中在市場擺攤而已..還不至於難以通行..汽車也可通過只是稍慢了些...很多市鄉鎮傳統市場都這樣.沒什麼好奇怪.存在很久了...偶爾有警察去驅逐.也是3分鐘熱度.....通常12點一過..攤販幾乎都會收工了...實在沒有必要為這事情傷腦筋...

當他們每天把攤子擺在你做生意的門前時,您就知道這件事有多嚴重了....
擺攤子的大都是老人家,百分之90都是閒在家裏無聊,才出來賣東西的..
我們家卻是靠這個攤子在養家的..
我們合法的租個攤位,卻讓這些非法攤位擋在店門口...
我是無法接受這種行為啦~!
別問我打哪來.....新竹人是很謹慎小心的!
justit wrote:
實在不知該喜該悲.....(恕刪)

警察和攤販還有流氓們是像S形一樣,環環相扣
小南 4841 wrote:
警察辦案這麼慢應該可...(恕刪)


總之,我已經要我弟去做筆錄時,偷偷錄音,如果事情有大化小,小化無的情形的話,就像各位大大說的
去警署投訴吧!...
既然都可以在市場口的大馬路上被打了...我不覺得這樣子還有什麼私了的!
不然再接下來可能就拿刀子衝進家裏了也不一定...>.<


因為你的弟弟 跟那三個人應該是有認識 或是有仇吧!!

應該不是隨便打人!!

==> 打人的現在不知道去哪兒了?後面的人說他沒叫人打...那三個我弟的確是不認識...
所以,是不是隨便打??我也不知道誰說了算?
別問我打哪來.....新竹人是很謹慎小心的!
你不知道偵查不公開嗎.還偷偷錄音.被逮的話你就知道了
來去告狀
1你弟為什麼會被打?一定有原因(被神經病打也是原因之一)
2警察吃案?要吃什麼案阿?
被打屬於傷害案件,是民事案件,追溯期是六個月
警察沒有刑事案件壓力,想不出有吃案的動機

3問筆錄時,你弟可以提供可能的對象
4警察是唯一可能幫你找到打人的人,是幫你的人
不是警察打你,不必要對警察充滿恨意
應該恨的人是動手打你弟的人吧!

5很多事情不是謾罵就可以解決的
我了解被打一定有情緒,但沒必要發洩在幫你的人身上
justit wrote:
實在不知該喜該悲.....(恕刪)

選舉到了
我想你的問題可以被解決。

現實生活!精神與你同在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ps671042 wrote:
2警察吃案?要吃什麼案阿?
被打屬於傷害案件,是民事案件,追溯期是六個月
警察沒有刑事案件壓力,想不出有吃案的動機...(恕刪)


刑法有傷害罪
第277條(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8條(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83條(聚眾鬥毆罪)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jackel22 wrote:
01上的鄉民果然很多...(恕刪)


警察辦案的心態就是市井小民這種案子以吃案優先
除非你在網路上偷了他們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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