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總之
窮人就是沒有生病的權利
沒錢連看病的權利都沒有
然後醫生就是巧立各種名門來a你的錢
---唉---
本人經歷
第一次看診,付了掛號費 x 1
看完醫生後又付了有的沒的錢 x 1
照完x光後又必須掛號拿檢驗報告,又付了掛號費x1
然後看完醫生建議後,醫生就說:應該沒問題,還是再照一次確保有無問題
結果拿的藥都是一模一樣(原藥還有二大包在家中,又要我領一樣的藥)
接下來可想而知就是又是照完x光後,又要付錢掛號
我問護士這樣是不是一頭羊掛二層皮剝二層皮,護士說 對
好吧,我認了
有人一定會說看病付費是應該的話,想想那些窮人吧,有那麼多錢和時間在這樣的流程上嗎?
ps:我只是痔瘡而已就搞成這樣了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KESA28493 wrote:
這樣講很奇怪,如果不需要考量成本那應該是不用付錢吧?
superspell網友:"去病歷室付錢..."...(恕刪)
公立醫院需要成本考量 ........ 別開玩笑了吧 !
政府給地
政府幫忙蓋
連部分員工的薪水都是政府支付
對民間醫院來說 這些都是成本
KESA28493 wrote:
我想聽聽你的意見
你覺得合不合理呢?...(恕刪)
單純拷貝X光片
因為需要醫院中的人力及設備成本分攤 (不包括醫師)
收掛號費是合理的 (民間醫院無法和公立醫院比 成本分攤差異太大)
但是醫師如果收取診療費 ....... 小弟認為不合理 (因為無診療行為)
至於掛號費要收多少 健保局早有規定 <-- 這是錯誤的
健保局沒有規範掛號費用
因為掛號費是醫院行政成本 不在健保規範之中
感謝 ianchang999 大大指正

醫院不是只有一家而已
服務不好的醫院 就讓市場機制幹掉它吧 !

病歷收費是合理的,但是強迫掛號浪費病人時間或是一定要等主治醫生同意就有刻意刁難的可能!! 目的是不是為了保護醫生呢??
ianchang999 wrote:
掛號費是各家醫院自己訂喔!
健保局的支付項目中沒有規範掛號費這一個項目~...(恕刪)
小弟搞錯了 ........ 一直誤以為是健保局規定的

感謝大大指正
掛號費屬醫院之行政費用,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掛號費不在給付範圍內,因此全民健保不規定掛號費之收費標準。
醫院如果有不合理收費情況,保險對象除可選擇就醫場所外,亦可報請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處理,或逕向健保局反映(郵寄台北郵政117-900號信箱)。經查屬實者,除依法處罰外,凡本保險給付範圍內者,將由健保局通知醫院將超收部分退還;如非本保險給付範圍內者,將轉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健保局網頁
http://www.nhitb.gov.tw/Peopcure/necessary/registry.asp?LevelData=$2$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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