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ordDog wrote:兵役處徵人,是有資格限制的,也就是要具有公務人員資格才可以應徵的, 已經離職的 還具有 公務人員資格?就像我之前寫的 老師犯強姦罪 被關20年後 還可以當老師因為老師資格都沒有消失當然就是故意空的缺 來給余文的
kimoshi wrote:已經離職的 還具有 公務人員資格? ...(恕刪) 這部份,我也不是很瞭解,我的認知若沒有錯的話,離職之後,只要有考試及格證書,仍然具有公務人員資格,(回應樓上,對,還有一個重點是沒有被褫奪公權)但屬於非現職人員,要再回鍋進入公家機關,比現職人員麻煩一點,但要重回公家機關,並非不可能。(朝中有人,一切好說)有錯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