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ney.099 wrote:各位先進上網愉快:現...(恕刪) 沒頭沒尾不清不楚無法評論不過,單就常理來判斷.....很不合情更不合理若真有其事,那麼...這樁事情應該早就可以登台上新聞了!因為,這行為已明顯有違騜政府要推行的有品運動
跟據我再去她們家了解..現在母親已經簽字了...就等法院通知...我問她母親...一定要這樣作嗎...她回答說:這是我最後一次能幫她的...就順著她的意思..假如可以找到好工作..一切都值得..(母親落莫無奈啜泣中)
個人認為...公佈相片吧=﹍=+讓廣大的01的"普通人"與"hr"認清這樣的人連生養的母親都可以背棄....只是為了"求職"這樣的一個理由(真是不要臉,跟X牲一般)讓大家看了他閃遠一點=﹍=+難保哪天不會為了更神奇的理由背棄周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