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阿西摩的財政部長就會非常非常非常火大!常常罵阿西摩,“在台灣誰跟你那麼守規矩啊﹗笨蛋!大馬路上你就可以飛來飛去橫衝直撞的!停個車突然變優良駕駛喔!豬頭!“
哎... 這要怪阿西摩在加拿大開車開習慣了養成守法好習慣呢?還是說台灣交通真的太爛了!?
在大馬路上橫衝直撞!?阿西摩都是看到行動路障,馬上繞開他繼續走我的速度。懶得去跟他們在那邊當白癡!哎~~
在台灣,養車困難,開車累人,停車要人命!那.... 不要開車,哪都別想去!





說到停車,紅線會拖掉!?只有大官常常走的路才會有!不然喔,你自己去看,國宅附近,那種大票倉,紅線誰敢拖!常常停到轉角都是車,連轉彎都困難了勒~~ 哎~
不知道市長大人交通整頓計畫在執行什麼的,連之前說狹窄巷道內不能停車,真的是說好玩得啦!蘆洲大火以經過去很久了,現在沒人會記得了。交通大隊打電話去投訴,他會先問你,旁邊有沒有畫紅線啊!?沒有不能取締!然後電話掛掉。哎~~~
1.小黃搶客人,看到路邊有客人就突然給你切過來,更可怕的是兩台小黃一起搶客人,小黃的駕駛態度,我想跟台灣的有得拼
2.大家亂按喇叭,在可以按喇叭的區,明明是在等紅燈,一整排的車就開始按喇吧,通常只要有一台開始按,其他的就會跟進
3.白目駕駛從來不會觀察左右後方來車,也不打方向燈,就突然給你換車道,本人就經歷過無數次,同樣的情況也常發生在行人,常常會在人行道突然給你往右或往左切,也不看後面有沒有人走過來
4.白目駕駛常為了某些目的把車停在路邊,停又不選好停不會阻塞交通的地方,不然就是給你停在公車站牌給公車叭,叭了還死不走喔,也曾經看過兩台車就停在路中間開罵了起來,也不開到路邊罵,完全不理會後面被堵住的車陣
5.行人闖紅燈還慢慢走聊天,完全不理會來車
6.在紐約腳踏車是無敵的,紅燈也是可以走,常常看到腳踏車差點撞到要過馬路的行人,還有不管馬路或人行道都可以走,自己就差點被走在人行道又不按鈴的腳踏車撞到
7.還有不管自己是否有錯,都可以幹譙別人
8.很多人路邊停車的技術比多數的台灣人要差多了,明明很大格,還可以把後車的車牌撞到歪,把路牌撞斷,不然就是有幾輪騎上人行道
9.一堆車明明快變燈了還搶過,結果因為前方車太多,自己的車擋到綠燈方向的車流,被別人按喇巴還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太多了,暫時只想到這些,不知道還有沒有遺漏,這些都是每分鐘在紐約路上會發生的事,別問交警到底在幹什麼,她們只會抓抓違規停車,超速,不然就是大官來紐約或拍戲時管制管制交通
du8269 wrote:
6.在紐約腳踏車是無敵的,紅燈也是可以走,常常看到腳踏車差點撞到要過馬路的行人,還有不管馬路或人行道都可以走,自己就差點被走在人行道又不按鈴的腳踏車撞到
這在台灣也是無敵的...
反正看到腳踏車基本上要比看到時速180的汽車還要注意...
漫步在火坑
jones2219 wrote:
變換方向或轉彎未開啟方向燈就變換方向或轉彎在道安條例中是違規的,不過警察大人通常是不會刻意舉發的,若發生事故這是重要的參考條件.
通常遇到這樣的人我只能認為他們的駕照是買來的,因為方向燈故障不是理由,考駕照的時候不打方向燈是要扣分的.
另外,路邊暫停及視線不良以及行車中降低車速時開啟警示燈(閃爍燈)也是保障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動作.
重點在於,「未依規定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打方向燈」的舉發必需為現行犯或「錄影舉發」。
也就所以警察背背根本懶得開罰單
也就所以小弟說列位大大遇到這種的要小心
因為當後車撞上前車,除非您有錄影帶可以舉證對方違規變換車道,否則以一般狀況,通常是後車吃虧,因為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
logaway wrote:
我是本來很想買依各廣播器啦
就是可以在車內說話,往前廣播那種....
如果遇到這種駕駛,就說" 車號xxxx-xx駕駛,請以後換車道時打方向燈,以免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不過現在已經練成導向雷達, 看到前面車子的屁股,大概就可以猜到他會不會插進來了!!
呵呵,小弟真的很想改這種的喇叭,最好是有那種定位喇叭,可以指向某台車播放夠大的音量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馬克蘇 wrote:
呵呵,小弟真的很想改這種的喇叭,最好是有那種定位喇叭,可以指向某台車播放夠大的音量
除了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很討厭之外,
龜車連續佔用快車道的也很可惡(不知道快車道僅供超車用嗎?)!
尤其還有意無意蓄意故意與中間車道並排前進的那種...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龜車霸佔快車道,
使勁的按喇叭是沒有用的...因為他根本不知道你在叭他什麼?
小弟我比較想作的是那種車用冷光片(如下圖的小惡魔),
http://attach.mobile01.com/image/product/mobile01-9b739bbeaff971b6d002c1de8e26821a.jpeg
當然字體、面積要更大,
上面就寫著「太慢了!不知道自己是交通的毒瘤嗎?」貼在後車窗上,
遇到低於最高限速10公里(例如:最高限速110、對方只開到99的)又霸佔快車道不肯走的,
直接就想辦法開到他前面、放慢車速、秀出「交通毒瘤」的冷光文字,
這種人不教育一下是永遠不會尊重快車道的。
可惜市面上沒賣這種東西,
就算裝了我也不敢用吧(不知道對方車上坐誰)?

我什麼車都敢超,就這種跟公車不敢超
一路狂飆之Kevin wrote:
這在台灣也是無敵的...
反正看到腳踏車基本上要比看到時速180的汽車還要注意...
發現砂石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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