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dy wrote:我:啥...要錢喔...是你要我的身份證影本...還要我出錢印給你喔!!...(恕刪) 問題是『您要來辦事情』的呀,不然人家還情願繼續團購呢,如果別人自已拿影本給辦事員,那辦事要退錢給別人嗎影本自備,沒有時借影印機要使用者付費,這應該算常識吧,覺得別人太小氣的話,何不大方一點,見人就給錢呢
那像我們準備好影本之國民不就是笨蛋,這樣好了,公家機關編一筆預算,沒帶影本幫你印,反正我有繳稅,人民是老闆,僕人為我們服務還敢收錢,公家機關真是該罵,等樓主推動喔。毎一個違規停車的都有理由都說我只是暫停,如大家都能接受違停,那交通阻塞時我想大家就請不要抱怨。至於拖吊前是否可預告,我想是可以討論的,但這樣會不會很吵,還有如聽不到會不會有人抗議啊?
其實我也常想要叩警察來的騎機車騎到一半遇上開進機車道的轎車(中間有分隔島)接著轎車停下來,還沒有靠邊,切進來就停,所以前面機車從它的右邊騎過去更傻眼的是轎車打開車門,人下來了,然後走進商店遇上這種有不想叫警察的可以舉手,你是個好人,我讚揚你
waydy wrote:想說...這邊路這麼大(4線道)車流量也沒有這麼多(早上11點左右)...停一下應該沒有問題...不會造成交通阻塞打上警示燈之後就下車進銀行...處理完之後出來...前後不到3分鐘...哇靠...我的小黑變成小黃了... 就是有這種人有這種想法,大馬路才會塞成小巷子.被拖剛好而已!
scrumhalf wrote:每次看到警察跟拖吊業者在拖車,心中只有一個字說:「爽!!」 +1000000000000000不要把我們這群乖乖守法的人當白癡, 而且最好進銀行辦事會只有"一下子", 少說也要個20分鐘, 你不知道瑞光路有多大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