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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們!!一起聲援那位無辜的沒有破窗的波利士大人吧

司馬光的精神早就被狗吃了
不然你看那些愛狗人士怎麼自己不學學司馬光?

njp3ej03 wrote:
拜託為了就一...(恕刪)


原來已開發國家的警察可以隨便打破車窗??
順便再問一下
警察是依據現行那條法規可以任意打破他人車窗救狗的??

不用說Diablo III所提的
民法150
緊急避難
這連認定適用與否都有困難
要告就要告報案的那個人.*見死不救*還好意思告警察
PS.雖然有時對警察處理事情跟效率有點...........
波利士大人
相信把時間推回20年前
絕對不會有這種新聞出現
只不過是一隻狗
大驚小怪的
有些人就是吃飽太閒吧

那愛狗人士不會自己破窗救狗嗎
頂多賠人家一塊玻璃阿
不是很愛狗 一塊玻璃應該負擔的起
嚴禁不明廣告以及衝動性具攻擊力的偏頗字眼,違反者逮捕歸案 南區分局
既然那些團體的人嘴上說那麼愛狗.有多愛狗.非常愛狗.那為啥昨天電視上出現了穿著衣服的雪納瑞阿?那個主人不怕那隻狗中暑嗎?披著毛皮大衣就熱到舌頭吐出來了.再讓牠穿上人類製造的衣服!那主人腦袋再想啥啊?
這警察真是倒楣阿
打破也不是(等等說不定被車主告)
不打破也不是(現在被愛狗人士告)
現在是怎樣
一定要整死這個警察就對了
DiabloIII wrote:
我的看法是 ...不...(恕刪)


很中肯

但我要說的是
台灣不是外國
國外救一隻小貓咪
整個管路拆一半也沒關係

但台灣呢??
我知道
汽車擋住消防栓妨礙救火的危急情況
整台車被拆了車主也要認了

但是如果像今天這案例
那可就耐人尋味了

沒有前因 哪來後果
沒有寵物主將狗留在車內
哪來的警察不敢破窗



atalas wrote:
鄉親們相信你有看到剛...(恕刪)

這位警察真的很倒楣
真的事兩難
錯的應該是那位車主吧
很多大大說的對
旁邊的愛狗人士怎麼不破窗
你們怕賠玻璃的錢
警察打破舊不用賠嗎??
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及財產是執法者的執法根據..
任何引起衝突的程序, 都在再顯現法令的缺陷
依當下的規範行事, 何罪之有?

這讓小弟想到"機械公敵"...第5代機器人具有思考演進能力
為了保護人類..所以控制人類?!

你的財產和我的生命有衝突時?...我一點都不期望你會捨棄你的財
(因為我也不會....除非...100塊以下考慮...不可以告我...不可以事後反悔..
不可以用任何巧立名目反悔...請立下切結書...)

要指責別人前請先摸自己良心做了什麼保護動物的好事?
(小弟不才, 救貓救狗, 自己貼錢請專門的單位收路上被壓死的貓狗)
一直在懷疑..我的貓其實是....NARUTO
520papamama wrote:
為什麼駕駛座旁邊最便...(恕刪)

以前有個修車的同學說的
如果不得以要破窗 要破駕駛座或副駕駛座
因為這兩片玻璃最容易被打破(偷車偷東西)
所以備品多 或許還有副廠的 便宜 

除了前後擋風玻璃以外 千萬不要打破那個三角型的小玻璃
那片小小的玻璃 比一般的駕駛座玻璃還要貴
很多不懂的人以為那片最小最便宜 所以敲那片
等到報價單出來後 就後悔了

因為那片沒意外基本上是不會破的 所以幾乎也沒備品 也沒人做副廠的 所以最難找最貴
我不是大大 想大大或是看大大的話請去廁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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