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tc328 wrote:當然不一定。
1.人家在你家死掉,你請一個工讀生在你家洗澡死掉,你有沒有責任?
閣下辦案的話,就把屋主抓起來…照你說的「想盡辦法找出證據」讓屋主入罪喔?
看閣下舉這個例子(竟然還認為屋主一定有責任?),就知道閣下水準大概在哪裏了…

Pan.tc328 wrote:我的天啊!閣下到底哪個單位?在哪國辦案啊?怎麼法律素養這麼差?
2.人家都請法醫了,你覺得是不是刑事案件?
是家屬懷疑不單純,為了查清家屬的懷疑找法醫來驗屍,這樣就叫刑事案件?你要不要去試試,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原因死亡後,如果家屬主張死因可疑,都可以請法醫來驗屍的。
Pan.tc328 wrote:所以請法醫來驗啊,那家屬不配合…接下來呢?依閣下高超的辦法邏輯、手法,死亡原因可疑,但是不准解剖,請教如何判定死因?還沒聽過有任何「外在證據」(完全不解剖)可以用來直接判定可疑死因的~
3.遇到這種事,往往當事人家屬比較弱勢,也無法去做整個調查,當檢察官(軍檢官)要多朝這方面思考,將整個流程仔細的檢查,不是說家屬不配合就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