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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的泣訴 後續

argo12 wrote:
...(恕刪)目前仍持續溝通協調中。至於所倒的砂石係為道路施工所必要,因張先生反對,已恢原狀並暫緩施工。


就算事主是獅子大開口,
承包商也算是台中市政府委託辦理重劃的廠商吧?
協調不了,就可以用黑道流氓的手段嗎?
如果要動用公權力,為什麼施工時沒有警察在場?
那些土石說是道路施工需要的根本就是睜眼說瞎話........
如果台中市政府還要繼續幫業者講話,我看還是找監察院陳情調查官商勾結吧。
這陣子想搞事的一些委員代表應該還找得到。
argo12 wrote:
好像一面倒?都是政府...(恕刪)

如果是事實
那真的是貪得無厭
基本上,如果沒有法律明文規定補償辦法的話,我認為是沒有所謂的貪得無饜的說法。
也因為沒有條文規定土地重劃後的分配和補償條件,開發公司能搞的手段就多了,例如:先用人頭買爛地或零散地,來湊足同意開發的地主數,然後在配地時將爛地配到規劃後的好地去,這樣一來一往所賺的錢是超乎想像的。

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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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了那段影片
你們應該跟我一樣很憤怒吧
媽啊~還有沒有天良,簡直是
胡亂來嘛~
至少也要坐下來好好談
強行倒廢土,還有沒有王法!!
織田待刮 wrote:
重點是必須經過正當程...(恕刪)

argo12 wrote:
未分得原地 自辦重劃起糾紛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陳姓民眾向本報投訴,指其位於永春(單元三)自辦市地重劃範圍內的土地,參與重劃,但重劃公司土地分配不公,因此不願領取地上物拆遷補償費;惟負責重劃的惠豐順公司未經他的同意強行動工,相當不合理。
陳姓民眾指出,其位於南屯三厝段的土地,屬永春(單元三)自辦市地重劃商業區範圍內,當初因認為可原地分配土地,才簽名同意參與重劃,唯事後其土地卻有部份被規劃為公共設施,這部份土地,重劃公司卻分配給他非商業區,如此一來即產生價差,相當不合理,因此不願領取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唯負責重劃的惠豐順公司1 日未經他的同意,強行在其地動工,相當不合理。
惠豐順公司蕭姓經理表示,自辦市地重劃的核心精神是原地分配土地沒錯,唯陳姓地主部份土地經過20米計畫道路,在不可能原地分配給他,計畫道路土地及商業區面積有限情況下,依規定雙方需進行協調,該公司希望分配給陳某「住一」土地,但陳某一直不同意,因陳某已簽署重劃同意書,因此該公司先進行計畫道路施工,避免工程延宕,將繼續與陳某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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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新聞處 發布日期:2009-7-21 18:23: 0
國中女生PO網揭發永春自辦重劃倒土於外公老農的田地一事,自辦重劃公司表示,該土地為張百祿與其兒子所有,部分土地及房屋都市計畫規劃為道路用地,此次重劃必須拆除開闢道路,重劃公司與張先生多次協調未果,已歷經二年多,未達成協議的原因主要係張先生的房屋補償費依市政府所訂標準為1,895,996元,但張先生竟然要求1,000萬元之鉅,重劃公司擔心引起其他地主要求比照辦理,所以不敢貿然答應,目前仍持續溝通協調中。至於所倒的砂石係為道路施工所必要,因張先生反對,已恢原狀並暫緩施工。

argo12大大貼的是已經有同意書了
如果沒有同意書怎麼動工?
目前看到的是地主要商業區的地
但不知地主重劃後土地分配面積有多大(佔商業區坵塊面積的%)
不是地主開高價不賣的問題
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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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三千元的爭持都可以鬧出人命來, 更何況是一千萬元的爭執, 以及背後政府六百億跟建商上千億的生意!
算起來, 光是這一千萬就可以讓老農夫死三千次!
gogoout wrote:
胡市長除了會說體面話...(恕刪)

你忘了他最拿手的"震怒"
neternie wrote:
你忘了他最拿手的"震...(恕刪)

你忘了他的大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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