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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紀念館,華那威秀★台灣版MJ快閃09.07.19

Ciccone wrote:
其實最終的本意是要紀...(恕刪)

可以解釋一下紀念為什麼要用"快閃"嗎?
是因為MJ生前是快閃迷?
不管表演的如何有心就好

只是最厲害的還是嘴泡....在電腦前面打幾字就好了

嘴泡的永遠只會唱衰....
Ciccone wrote:
其實最終的本意是要紀念MJ

雖然跟當初快閃的本意不符

但是我依然認為此活動是成功的

說跳的像殘廢之類的

多少人是這週才開始練的? 不要把這些人的辛苦都當成垃圾一樣了

我跳的也很殘廢

我練習的時間只有一天

但是我是抱著紀念的心情去的

如果只是要整齊劃一兼表演

那不如別號招了...請舞團們合起來表演

肯定爆炸性100% 整齊劃一又不會出錯


怪東怪西的
怎麼都沒想過當初辦這個活動的人的初衷? 來愛秀的? 還是來紀念的?

如果說你們今天的標題是"紀念麥可,號召大家一起上街跳beat it"的話,我會說我很感動,活動很成功你們辦的很好。

但今天你們是以"快閃"為主題,快閃是"一群人有一樣想法,相約在同個時間同個地點同時做同樣的事,完成後便馬上離開當作沒發生",你們這樣還能稱作是"快閃"嗎?

沒人在意跳的好不好,只是覺得為什麼台北場會辦的這麼…丟臉…

這樣不只是消費了麥可,連帶的也是消費了"快閃族"…


看台灣其它地方(西門町、台中等),那才是真的快閃…而不是這種"作秀"…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我覺得很棒 很有意思~

第一個影片超棒的!!真的!!!
我有去看了國父紀念館那場, 還有威秀影城那一場, 我只能說媒體真的很愛湊熱鬧, 一團混亂, 跳舞的人好少




My opinions are all bullshit.
補一個,武昌街正面版....有氣勢...跳完就閃...不閃不行,因為是路口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lsoT6ZcB-g
個人台北那幾場是有某藝人還發新聞稿給大家...
搞屁阿...
快閃還搞新聞哩....
越想越覺得不高興
各位廣大的 01 網友們大家好

小弟就參與到的整個情況稍微做一個說明,希望大家可以瞭解一下整個活動是怎麼瞎掉的

首先,本來活動發起人只是因為看到了國外的影片,而且他自己本身是一個非常崇拜 M.J. 的人
(台灣街舞圈有非常多的人是因為 M.J. 所以才開始跳舞的)

所以他也希望可以在台灣做一個這樣的活動,對 M.J. 致意

當然,對於這整個活動和國外的行為模式是希望可以一模一樣

至於抄襲的問題,該發起人也與美國那邊的 M.J. 後援會會長詢問是否可以這樣做

而後援會會長的回信中,提到這樣的做法是為了像 M.J. 致敬

並且全世界都在做,希望台灣也可以一同參與

所以就發起了這樣的一個活動

以上為二手消息聽到的發起動機

btw, 瑞典那場,據說他們也是彩排了六週才做出來的成果
(所以我想他們當初應該不是為了R.I.P. M.J. 只是後來這麼湊巧...)


當然,一開始的時候,本來的想法只是要傳遞出去給各位愛好 M.J. 的街舞圈朋友們知道這樣的活動

而搭上快閃這個字眼,是因為國外也這樣用,而台灣這邊本來是希望可以有一樣的情況最好

因為沒有做過快閃這樣的活動,所以把時間與地點都先公佈出去了

然後透過廣大的網路傳播,就變成這樣的瞎活動

本來的預測,只是覺得應該會有媒體來拍,會有鄉民來看,但是想跳的人應該還是可以呈現出一段排舞

鄉民因為不會跳所以可能也會在旁邊拍攝而已

當然,事後證明糟到不能再糟



國館那場,連發起人也都不知道發生了甚麼問題,為什麼音樂突然就放了

由於提早了 10 分鐘,所以許多想當路人的人,就不得不只能當路人

因為被看熱鬧的群眾擋在外面

群眾看熱鬧可以,但是我不懂為什麼不在遠處的置高點觀看?

國外的影片也是在置高點看才有那個 feeling 吧... 倒底在想甚麼?
(樓主影片5)

OK, fine ~ 華納場...

誰知道有個羅志祥發了新聞稿,所以華納那場的人就多到爆炸

對於這件事,除了羅志祥消費 M.J. 來提升自己的之名度之外,小弟想不到甚麼合裡的解釋

當時在場的人還有盧廣眾,陳漢典,甚至在國館還有陳綺貞

他們到場觀看也好,一起跳也好,都沒有這樣發新聞稿,人家是認真的,是跟著活動來的

甚至盧廣仲和同事們也都很認真練習這段排舞

但是羅志祥你,提前就發了新聞稿,到了現場也是以你自己為中心跳了一段後就閃了

請問你是來一起參與這個活動還是自己來出風頭的?

所以華納場整個就很瞎,一群人塞在那邊根本就無法把手延伸
(樓主影片 7)

在華納結束後,工作室的老師臨時決定真的做快閃,一定要盡力去符合一開始的動機

所以在華納旁邊的萊爾富做了第一次的快閃

接著在華納兩棟之間中庭又做了一次

在華納到新光三越的天橋上再做了一次

在新光三越A8到A11館中間的廣場又做了一次

都是音樂突然放了就突然跳了,跳完當路人走了

後來到西門町,原來所謂的 7:30 在西門町六號出口的那個活動是台灣的M.J.粉絲俱樂部號召的"快閃"

我們刻意把時間壓後到 8:00 在紅樓,誰知道到了紅樓那些粉絲俱樂部的人還在

所以又直接移動到行人徒步區的屈臣氏前廣場,又做了一次快閃
(樓主影片1)

最後是在西門町的誠品武昌店前面的十字路口做了最後一次快閃
(樓主影片2)

本來以為跳完應該還沒有變綠燈,但是時間估算錯了,還是拖到了一點駕駛人的時間

我們對這幾次快閃都有拍攝影片,但是目前還沒有處理完成,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耐心等待

所以樓主所整理的影片中只有 1, 2, 5, 7 是我們帶動的

其他的是屬於 M.J. 迷自發的,至於跳的好不好這點重不重要,我想就見仁見智了

小弟是抱持著希望表現出最好的一面留下這個紀錄,像 M.J. 致敬

我相信許多街舞圈的同好們也是抱持著這樣的心態



至於小弟為什麼要發這篇文章,除了想對羅志祥的行為表達不滿以外

另外就是小弟自己本身也很看重這個自認為有意義的活動

一樣的活動在台灣辦起來,就爛掉了,一切都是因為一開始的方法錯誤了

我們也不願意見到這樣的結果,我們只是盡力去符合我們的初衷



重申一次,以上言論僅代表自身,並不代表所有參與者與發起人

HipHopRover wrote:
各位廣大的 01 網友們大家好

小弟就參與到的整個情況稍微做一個說明,希望大家可以瞭解一下整個活動是怎麼瞎掉的

首先,本來活動發起人只是因為看到了國外的影片,而且他自己本身是一個非常崇拜 M.J. 的人
(台灣街舞圈有非常多的人是因為 M.J. 所以才開始跳舞的)

所以他也希望可以在台灣做一個這樣的活動,對 M.J. 致意

當然,對於這整個活動和國外的行為模式是希望可以一模一樣

至於抄襲的問題,該發起人也與美國那邊的 M.J. 後援會會長詢問是否可以這樣做

而後援會會長的回信中,提到這樣的做法是為了像 M.J. 致敬

並且全世界都在做,希望台灣也可以一同參與

所以就發起了這樣的一個活動

以上為二手消息聽到的發起動機

btw, 瑞典那場,據說他們也是彩排了六週才做出來的成果
(所以我想他們當初應該不是為了R.I.P. M.J. 只是後來這麼湊巧...)


當然,一開始的時候,本來的想法只是要傳遞出去給各位愛好 M.J. 的街舞圈朋友們知道這樣的活動

而搭上快閃這個字眼,是因為國外也這樣用,而台灣這邊本來是希望可以有一樣的情況最好

因為沒有做過快閃這樣的活動,所以把時間與地點都先公佈出去了

然後透過廣大的網路傳播,就變成這樣的瞎活動

本來的預測,只是覺得應該會有媒體來拍,會有鄉民來看,但是想跳的人應該還是可以呈現出一段排舞

鄉民因為不會跳所以可能也會在旁邊拍攝而已

當然,事後證明糟到不能再糟



國館那場,連發起人也都不知道發生了甚麼問題,為什麼音樂突然就放了

由於提早了 10 分鐘,所以許多想當路人的人,就不得不只能當路人

因為被看熱鬧的群眾擋在外面

群眾看熱鬧可以,但是我不懂為什麼不在遠處的置高點觀看?

國外的影片也是在置高點看才有那個 feeling 吧... 倒底在想甚麼?
(樓主影片5)

OK, fine ~ 華納場...

誰知道有個羅志祥發了新聞稿,所以華納那場的人就多到爆炸

對於這件事,除了羅志祥消費 M.J. 來提升自己的之名度之外,小弟想不到甚麼合裡的解釋

當時在場的人還有盧廣眾,陳漢典,甚至在國館還有陳綺貞

他們到場觀看也好,一起跳也好,都沒有這樣發新聞稿,人家是認真的,是跟著活動來的

甚至盧廣仲和同事們也都很認真練習這段排舞

但是羅志祥你,提前就發了新聞稿,到了現場也是以你自己為中心跳了一段後就閃了

請問你是來一起參與這個活動還是自己來出風頭的?

所以華納場整個就很瞎,一群人塞在那邊根本就無法把手延伸
(樓主影片 7)

在華納結束後,工作室的老師臨時決定真的做快閃,一定要盡力去符合一開始的動機

所以在華納旁邊的萊爾富做了第一次的快閃

接著在華納兩棟之間中庭又做了一次

在華納到新光三越的天橋上再做了一次

在新光三越A8到A11館中間的廣場又做了一次

都是音樂突然放了就突然跳了,跳完當路人走了

後來到西門町,原來所謂的 7:30 在西門町六號出口的那個活動是台灣的M.J.粉絲俱樂部號召的"快閃"

我們刻意把時間壓後到 8:00 在紅樓,誰知道到了紅樓那些粉絲俱樂部的人還在

所以又直接移動到行人徒步區的屈臣氏前廣場,又做了一次快閃
(樓主影片1)

最後是在西門町的誠品武昌店前面的十字路口做了最後一次快閃
(樓主影片2)

本來以為跳完應該還沒有變綠燈,但是時間估算錯了,還是拖到了一點駕駛人的時間

我們對這幾次快閃都有拍攝影片,但是目前還沒有處理完成,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耐心等待

所以樓主所整理的影片中只有 1, 2, 5, 7 是我們帶動的

其他的是屬於 M.J. 迷自發的,至於跳的好不好這點重不重要,我想就見仁見智了

小弟是抱持著希望表現出最好的一面留下這個紀錄,像 M.J. 致敬

我相信許多街舞圈的同好們也是抱持著這樣的心態



至於小弟為什麼要發這篇文章,除了想對羅志祥的行為表達不滿以外

另外就是小弟自己本身也很看重這個自認為有意義的活動

一樣的活動在台灣辦起來,就爛掉了,一切都是因為一開始的方法錯誤了

我們也不願意見到這樣的結果,我們只是盡力去符合我們的初衷



重申一次,以上言論僅代表自身,並不代表所有參與者與發起人


有這樣的活動很好很支持

但是一堆台灣人就是愛看熱鬧 媒體也是

而且有些場的跳完都不立刻快閃 還留下來歡呼

這跟"快閃"的定義就不一樣了

這位大大~~把文po到ptt 讓鄉民轟那位豬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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