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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做騙子了】關於影像獵人報案的欺騙事件

抱歉 因為我不小得罪大酥 被人肉收所
所以把文都刪了....
最新更新

今天晚上大約九點前後,警察局又打電話給小豬弟
再詢問有關這件事情的始末和一些細節
(主要是要確認,那張圖是『誰』貼的)
圖當然就是po文的人貼的囉!簡單回答後,也順便問一下刑警先生他們現在究竟要怎麼處理
一問之下才知道,這位刑警先生並不是第一次撥電話給我的施警官
而是已經移交到另外一個偵辦單位,已經開始獨立偵辦了~
以下簡單把談話內容作個整理:

1. 此事件回報給警局的有很多件,所全案已經全部合併承擔一案件作處理了!
(原來是很多人都有回報阿還以為只有這邊和隔壁棟的分身兄有作這個動作)

2. 警方已經有跟01站方作過聯繫與確認(蔣大您辛苦了),並知道註冊帳號需經過手機認證

3. 目前已移交偵辦,全案將進入辦案程序

4. 警察表示,由於構成偽造文書的重要依據都被遮蓋(關防、名字、簽核處、對象等),所以被上訴機率相對降低
但警方還是決定要偵辦(這個跟施警官的預測一樣~)

5. 報案單是假的,自去年E化後全國的報案單都統一,詐騙集團做的比他的還要像(警察說的)

6. 感謝01的網友們回報,社會需要這樣的人。


總結一下:

或許影像獵人因為構成要件不足,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勢必被請過去喝喝咖啡了吧(?)
玩火真的別玩太大,玩到公權力的事情上面
不會讓自己變得比較帥,也不會讓自己的委屈得到平反,只會惹來一身腥
反正不管結果如何,當事人不會出來回應,想必警方也不會有主動告知偵辦結果(因為是主動辦案)
警察還是請所有的使用者自重囉!
以上!

專有名詞只是嚇人用的!令人感動的畫面和用語,才是最真實的
老闆~雞排一塊不要辣!
珍奶半糖去冰一杯!
阿母我的板凳勒!?
也好啦
要知道嘴砲國也是有法律的
不知道怎麼樣嘴砲到讓人景仰
建議還是發文前先問問幾位神人

褲大最近忙著被圍剿
加上他比較擅長運動方面的嘴砲
可能不太適合

王子最近剛出關
找王子吧
牌子老信用好
我也要湊熱鬧....

大家都說 01 是尋人論壇,看看這次誰能找出這位工作室頭家
蔣大不準報名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呵呵......


威小豬 wrote:
最新更新今天晚上大約...(恕刪)

加油啊!
你今天正義了嗎?
粉紅史努比 wrote:
舅舅


抱歉,本樓為題外話…
講到舅舅,小弟想起一老梗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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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和阿華是小學同學,一起長大的,兩人感情很好
阿明是大學生,阿華是自願役軍官

有一天,兩人在路上相遇了

阿明:hi,阿華,好久不見
阿華:哦,是阿明呀!

阿明:對了,我舅舅下星期要去教召耶
阿華:是哦,那最好別到我單位

阿明:為什麼?

阿華:我 操 死 你 舅 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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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卡位先~~~~~~~
靜觀劇情發展
最近想紅的人還真是多....
希望我是中九億紅的那個人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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