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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是被性騷擾嗎??

當然是啊,

都解開拉鍊了,哪有人可以忍著痛做完事情才叫你幫他擦藥。

妳怎麼會曉得,他是不是趁妳答應了之後,對妳幹麻?
連[當面拉開褲襠 請人幫呼呼]都不算性騷擾
難道現在都流行 直接推倒才叫性騷擾嗎?= =???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交換利益性騷擾)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以上是性騷擾防治法,大家可以想想那個瓦斯工犯了什麼哪條。


[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版主,妳連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是不是性騷擾都不知道,那請問妳有以上的感覺嗎?

妳覺得妳尊嚴有受損?有因為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感到害怕?有感受到那個瓦斯工的敵意?有覺得他想要冒犯妳?

如果有的話就算吧。 妳自己跟大家說妳有沒有這種感覺,答案就出來了。
白色之瞳 wrote:
是不是裝的,傷勢嚴不...(恕刪)

大大感覺跟電影"天下無賊"那個笨好人一樣,好傻好天真
不管那位瓦斯工是不是壞人
樓主是不是正咩
這是做人要保護自己的基本觀念耶
難道等到受到傷害了
才懊悔當初自己那麼傻嗎
白色之瞳 wrote: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恕刪)

原PO這個事情,的確不能算是構成性騷擾。
但如果更進一步,是不是就算是『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還是大大依舊認為,原PO自己答應要擦藥,行為出於自願,所以不能算是騷擾。

要知道,急迫的情境當下,有些女性未必能分辨出這樣做,究竟正確不正確?
更遑論那些心智不成熟的少女,甚至弱智女性。

若純粹用『意願』來判斷,
那麼原PO這個案例若更進一步,恐怕只能成為自己認栽的羅生門了。

但是,用『自由意願』這樣的說法,真的不會有失公允嗎??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刀一流 wrote:
大大感覺跟電影"天下...(恕刪)



其實我比你擔心版主的安危,現在經濟那麼不景氣,那個瓦斯工如果因此失業了,假設他真的不是想性騷擾,卻因此沒工作,你認為他心理會不會想報復。
白色之瞳 wrote:
假設他真的不是想性騷擾,卻因此沒工作,你認為他心理會不會想報復。
...(恕刪)

倘若什麼事情都要牽扯『報復說』,那很多事情都不用處理了。真的....
白色之瞳 wrote:
[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版主,妳連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是不是性騷擾都不知道,那請問妳有以上的感覺嗎?
妳覺得妳尊嚴有受損?有因為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感到害怕?有感受到那個瓦斯工的敵意?有覺得他想要冒犯妳?
...(恕刪)

大大,說真的。
最好不要用這種問話方式,這樣很像是法匠在審問犯人一般。

若當事人真的心理有受傷,這樣做無疑是二次傷害。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看完兩方的討論之後,發現聽不進去的人就算你跟他說破嘴也聽不進去=3=

白色之瞳 wrote: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恕刪)



如果不覺得害怕也沒必要打給他的老闆了吧..
你有看到我說的~報警也不知從何說起。
感覺就是很差,不然我幹嘛打電話給他老闆啊?
而他的行為就處在一種很不知如何處理的情況啊..
這種感覺很不好,要告也不知如何告起啊..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有這種人只是剛剛好而已。

不難想像為什麼有人性侵女性後還可以全身而退了,
因為『自由心證,證據不足,自由意願』嘛。

跳過那個硬凹的老兄吧。

說不定某些人的回應只是為了某些行動鋪路?
只是為了把不合理的行動除罪化的洗腦?
這就不得而知了。

其實上述的把戲七點新聞天天有人搞啊

最後開板樓主,
請用您的大腦中有限的空間稍為運轉一下,
應該不難得知這確實是令人相當不舒服的說法,行為,
所以,還來開板發問?
這不是反串釣魚文就是腦x,
若是後者,那小弟為您將來的人身安全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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