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交換利益性騷擾)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以上是性騷擾防治法,大家可以想想那個瓦斯工犯了什麼哪條。
[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
版主,妳連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是不是性騷擾都不知道,那請問妳有以上的感覺嗎?
妳覺得妳尊嚴有受損?有因為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感到害怕?有感受到那個瓦斯工的敵意?有覺得他想要冒犯妳?
如果有的話就算吧。 妳自己跟大家說妳有沒有這種感覺,答案就出來了。
白色之瞳 wrote:
是不是裝的,傷勢嚴不...(恕刪)
大大感覺跟電影"天下無賊"那個笨好人一樣,好傻好天真
不管那位瓦斯工是不是壞人
樓主是不是正咩
這是做人要保護自己的基本觀念耶
難道等到受到傷害了
才懊悔當初自己那麼傻嗎
白色之瞳 wrote:
假設他真的不是想性騷擾,卻因此沒工作,你認為他心理會不會想報復。
...(恕刪)
倘若什麼事情都要牽扯『報復說』,那很多事情都不用處理了。真的....
白色之瞳 wrote:
[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
版主,妳連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是不是性騷擾都不知道,那請問妳有以上的感覺嗎?
妳覺得妳尊嚴有受損?有因為那個瓦斯工的行為感到害怕?有感受到那個瓦斯工的敵意?有覺得他想要冒犯妳?
...(恕刪)
大大,說真的。
最好不要用這種問話方式,這樣很像是法匠在審問犯人一般。
若當事人真的心理有受傷,這樣做無疑是二次傷害。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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