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貸完款後,還是可以過戶的(銀行也可協定不可過戶,一般好像都沒有),因為房子是不動產(汽車就不行過
戶了,它是動產),貸完款後需設定抵押給銀行, 所以不管房子在誰名下,設定抵押給銀行的條件是不變的,貸
款人也是不變,所以貸款人須繳納貸款,即便你後來將房子過戶給他人。
2.同上述,貸款人須按時繳納貸款,否則銀行可以查封該房屋,不管在誰的名下,因為已經設定抵押給銀行,
所以銀行有權利向法院申請查封拍賣。(這就是為什麼買房子要注意產權有沒有其他的設定,避免買到有
原屋主貸款尚未清償的房屋)
3.該房屋經拍賣後,拍出價如不夠清償原所貸的房屋貸款,銀行會查封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銀行可向兩位或其中
一位,銀行爽就行)其他財產或薪水,
4.真的沒錢還,最慘的程度就是信用破產,薪水被查扣三分之一,只有民事的責任,不會有其他刑事上的責任,
也就是說不會被關啦!
5.不還錢會不斷被電話騷擾,跟一堆收不完的存證信函。有錢可還,不需理會,沒錢可還,就更不需理會了,換電
話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