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代言牢飯超好吃~人民保姆死命送達甩油減肉保證班!!
只要幹盡壞事還可以免費獲贈低調安全帽一頂!
保護壞人正當道!鞭刑實在太不人道又違反人權!
媒體都是D能,壞人可以當大明星!越看越噁心。
好人活該倒楣只能上演哭天搶地下跪陳情可憐兮兮的戲碼,
才能得到一點同情,然後呢?什麼社會!
幹壞事的人 就該拖下去 五十大板伺候!
人民寄望你們這些有權力可以改革的人是不是真的該做些什麼
保護善良可愛的人民了啊他們都是有乖乖繳稅的善良人民啊 !
好人都死光了誰來乖乖繳稅?
是殺死父親的兒子?
勒死母親的獨子?
還是才剛結婚懷孕先生就被莫名子彈射死的少婦?
或者是要和癌症病魔纏鬥並且孝子無辜被亂棍打死的媽媽?
不該保護壞人!他們都該鞭刑!只有好人才有人權和人道可言!
一人一信不能只有救新竹要救台灣人的生活
我們不該生活在恐懼當中
馬英九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mailform.php4
內政部信箱
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1.asp
行政院長劉兆玄信箱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1171
內政部警政署信箱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sp?xdUrl=/wSite/mailbox/receiveMail.jsp&mailboxId=2&ctNode=12082&mp=1
法務部部長信箱
http://www.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
jinyamchen wrote:
我倒覺得可以學,回教國家."以牙還牙"
被潑硫酸,由科學家調出原本的濃度及數量.由被傷害者潑回去(需在大眾廣場執行).
被害者死亡,由家屬執行.(砍人100刀,就被人砍100刀回來)多一刀少一刀都不行....(恕刪)
我曾想過這個方法。
很多人常常會以「比例原則」來阻擋某些懲罰手段,聽起來也是挺有道理。畢竟人家犯了40分的錯,你用80分的懲罰手段,當然是不公平啦!
我想先釐清一個問題:那如果像上述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方式,這可是完全對等和相同耶,這總就不會有「比例原則」這種問題了吧?
不過執行起來好像挺麻煩的,家屬或被害人也不一定下得了手,行刑手好像也不好找啊。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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