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
pehsnuter wrote:
無論如何棄標就是不對!!管你有沒有錢!!沒有錢而標下東西也要想辦法湊錢來買!!
不要搞這種放人家鳥的事!!你去死吧!!
這種話都出現了...QQ
不過Rick你真的有不對的地方
首先.
你已經在M01有案底的
現在又出現這種言論
似乎對你的立場非常不利阿
80年次14歲的你
想追求更好的電腦配備這種想法我承認我也有過
但是你有考慮過經濟來源嗎?
周轉不靈...這似乎只在人家公司快倒的時候才會出現的字眼
你才14歲 一個國中生就有了
請問...當在出現這種情況 你會不會想去偷 想去搶....
你還沒滿18歲
照法律來說...你知道誰要為你負責嗎
你的監護人....
建議你好好把事情講一講 想辦法解決一下
不然後果.......
你心理應該早已經有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