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就是最後主持打釘的公務員退休的
其實這種都是有龐大利益 基層公務員 覺得很怪又沒辦法
建議直接找議員關說比較快 先查清楚 獲得利益的是誰在說
(正常擴寬應該是原道路左右各退1米半 就可以變成雙向道了)
我想會獲得利益的應該是後面被拆到房子的人...or本來不臨路
拆掉後就變成臨路的人吧
建議啦 改提議 乾脆直接拆光...補償費多點 因為拆一半很討厭...也不能住人 也沒有價值
拆一半比較容易糾紛
至於你想不拆 我經驗來看 應該是不可能 而是建議直接拆乾淨 補償費多領點
也就拆辜邊...常常看到有人房子被拆成三角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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