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water wrote:南區分局重案組 破案...(恕刪) 會不會後來出現未成年人犯罪哭著說只是為了好玩後來父母再來說~都是被電視電影害的所以以後第四台只能撥海綿寶寶.....離題--記得之前北部也是一個年輕人在路上打鋼彈BB彈好像也是被抓到後說只是為了好玩~我記得好像也沒啥罪耶話說如果高速行駛中玻璃被打破了那裡面的乘客應該滿危險的吧這種抓到應可判:意圖殺人致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