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00124 wrote:
這方面台灣落後國外N百年
再國外只要不是你違規(對方違規),就算撞死人,死者家屬還要賠你錢。
還有駕駛的道德感也差國外很多,
國外的斑馬線,不論紅綠燈,駕駛一定行人優先,
而且只要確定行人在斑馬線上被撞到,不論紅綠燈,一定罰駕駛。(澳洲)
大陸的作法是這樣...不管雙方怎麻撞...一般來說都是要先判定雙方應負責任...
比方說...在高速公路撞到人...他會先來判定...撞到人的...要負百分之四十的責任...誰叫你要撞上去...
被撞的雖然該死...應該要負百分之六十的責任...不過到了法院判決下來...會出現很妙的點...
所以簡單說...修車加上醫療費用總共是一百萬來說好了...理論上車主要出四十萬...被撞的要出六十萬...
不過到了法院...通常是撞到人的會多付很多錢...因為你有錢開車...他沒錢走路...所以有錢的多出一點是很符合社會正義的...

這幾年經濟不景氣...深圳路邊開始把腿伸出來要賣的人又開始多起來了...不小心輾到...就....

OCEAN1975 wrote:
在國外路權不是你的被...(恕刪)
前幾天看新聞
一個阿伯~錢飛去快車道~他突然跳下去撿
結果被計程車撞上,
他對計程車求償三十五萬
結果法官竟然說~因為阿伯也有錯只要賠十萬就好
真是讓人無言
fzr0202 wrote:
跟兩老人被撞沒關係
...(恕刪)
的確
如果以路權來說的話
兩位老人家確實違反了
不過當我看到肇事車輛的玻璃後
很明顯的
車輛的速度可能超過六十吧
以案發現場道路速限30來說
不就超速了30公里
如果今天有兩個人衝出馬路
而身為駕駛人的我,未依速限行駛
那麼是誰違反了道路的使用原則呢??
反過來,如果我依該路段的速限行駛
或許我就不會造成如此大的傷害了
那一段路當天為管制區的一環
不知道為什麼還要開車進入呢
所以是誰不尊守路權呢
車禍發生後
為什麼不馬上打119或是報警
路上常有機車駛入快車道
是不是汽車就可以因路權為汽車優先為由
而從後方去追揰??
對錯還是交由我們的執法單位去做釐清
以上只是自已的一點小經驗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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