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爸也不會用,當天早上他比較晚出門,所以也沒有設定... :(
我家樓下三樓的他們有外加保全系統了,結果也是沒用... :( 因為小偷之前就都試探過了... 所以也被破壞掉了...
icecold wrote:
我不過讓我們很氣餒的是,我們家在警察局附近而已!
另外,鑑識人員來採集一下指紋或是什麼蛛絲馬跡的時候,
就跟我們說:小偷是有戴手套的專業人士,要查到是不可能的了,
我們來這邊來給你拍照存證,不是義務的,底片錢還要我們自己出的。
什麼叫做拍照存證不是義務的?這是什麼鬼話?
難不成警察的設備還要受害者家裡出錢?
真是荒唐到極點
刑案現場本來就要採證
不過 我算幸運的了
幾年前 家裡也是遭小偷 連一把兩三千塊的電動刮鬍刀也偷
但是到場採證的刑事組 到是蠻認真的 採指紋 後來無意間發現一個煙頭
因為我們家都不抽煙 當然就是小偷留的
一年多後 刑事局通知我 小偷抓到的 靠著DNA所以確認那時候是他偷的
雖然失物都找不回來了

但是 看到那些刑警的努力 最起碼好過多了
這邊也要提醒大家 如果家裡電鈴 信箱上面有奇怪的貼紙、粉筆記號
一定要趕快除掉!也不要想移到其他人家上(他偷完別人家 還是會偷你們家!)
這通常是小偷探勘的記號 除掉之後 可以減少被偷的機會!
饒益眾生,而不望報;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所作功德盡以施之;等心眾生,謙下無礙
阿西摩兄,小弟今天還在考試,處理方式就先不多說了,請參考這篇。
http://forum.palmislife.com/viewthread.php?tid=51231&fpage=1
註明「第一次受理員警態度惡劣意圖吃案,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採證及發給報案三聯單。」
再把這一篇的連結附在您陳情信的附註中。
上網同步追查處理進度。
把警方單位跟您接洽的當事人,時間,事由,過程,發言全程記錄在本版。
各位網友再就處理狀況發表感言。
等到這個連結變成眾人注目的標的,
也就是警政署所謂的「社會矚目案件」。
像是之前的「蘭嶼岸邊有事」
http://blog.yam.com/munch/archives/254037.html
你家附近的派出所主管及分局長就準備電話接不完了,
那時三組自然會積極偵辦的。
建商的部分正式發函比較有用!
防盜的話,小弟建議直接養條狼狗,絕對有效!
先簡單建議如上。
WTHOUSE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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