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個場景,有一天你回到家發現親人躺臥在血泊中,身上插著一把刀!尚有一絲氣息!頓時慌張的你衝過去想救他,卻看著親人氣息逐漸轉弱,眼看快要斷氣,手握刀柄想看看能不能拔出來!卻看見一堆警察衝入現場,親人也『剛剛好』斷氣,將你當作現行犯逮捕!法醫勘驗結果發現凶器僅留有你的指紋,身上也有死著的血跡,檢察官為找動機開始清查你跟死著間所有衝突或金錢往來!由鄰居的指控說明你與死者曾有激烈的爭吵!由於你在死者斷氣時正在現場,現場又難以找出其他人在場的證據,將你列入被告送入法院進行訴訟!新聞媒體開始清查你所有包含挖鼻孔或摳屁眼等不良惡行,網友們群起撻伐,聯署建議法官判你死刑,等到一審判決出來時,你就會含著眼淚孤獨地坐在看守所裡,醒悟到原來人權團體為何要廢除死刑了!
我愛單車 wrote:你就會含著眼淚孤獨地坐在看守所裡,醒悟到原來人權團體為何要廢除死刑了!...(恕刪) 就算判的是無期徒刑 我相信你還是會要人權團體怎麼沒有廢除無期徒刑= =誤判的方式可以用更多的方式去改善不是有誤判就不可以死刑那電腦也會誤算阿 你要不要用電腦買票 打字 教報告
我愛單車 wrote:想像一個場景,有一天...(恕刪) 想像一個場景,有一天你回到家發現親人躺臥在血泊中,身上插著一把刀!尚有一絲氣息!頓時慌張的你衝過去想救他,卻看著加害人手握刀柄揚言要把你一併殺害!此時一堆警察衝入現場,親人也『剛剛好』斷氣,並將現行犯逮捕!法醫勘驗結果發現凶器僅留有加害者的指紋,身上也有死者的血跡,檢察官為找動機開始清查加害者跟死著間所有衝突或金錢往來!由鄰居的指控說明加害者與死者曾有激烈的爭吵!且現場目擊證人剛好就是你。新聞媒體開始清查加害者所有包含挖鼻孔或摳屁眼等不良惡行,網友們群起撻伐,聯署建議法官判死刑,等到一審判決出來時,由於無法剝奪加害人生命權只好判個無期徒刑,又剛好無期徒刑25年後可以假釋出獄,此時加害人以良民身分大搖大擺在你面前嘲笑你的無能!你就會知道01為何有這麼多人支持死刑。我個人認為以上這種引言方式缺乏客觀的看法,我比較傾向於既然法院既已判決那就是法官以司法的名義裁決當事人是否該當何種結果,至於是否會造成錯誤的判決,因是由檢方跟辯護方的律師就雙方舉證上的攻防給予法官何種的判斷標準,而且台灣有三審三級制,不應該是像現在社會由電視新聞給予大家錯誤的先入為主觀念。
我愛單車 wrote:想像一個場景,有一天...(恕刪) 所以應該加入鞭刑但可以廢除死刑. 或者是說, 想廢死刑就先加入鞭刑.人殺錯是救不回來, 但打錯棍子還可以靠國賠.說真的, 現今執行死刑實在太人道, 打個麻藥挨一槍, 死的比得癌症掛點還輕鬆.倒不如判無期徒刑再依照兇殘程度給予數量不等的鞭刑, 不但不怕錯殺, 而且還可對犯人達到警愓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