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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這樣才求處無期徒刑?

aowo wrote:
樓主啊....很不幸的
這件燙嬰案的那位父親算是我爸的朋友 不過不是很熟的那種
在事發前不久還來我家作客唱歌
那位父親沒喝酒的話 為人相當好 對那個女嬰非常疼愛
但女嬰的母親 因為很氣那位父親愛喝酒 所以時常吵架
但不管男方女方平常對女嬰都很好 跟一般家庭一樣
事發當天父親又喝醉和同居人大吵 才發生這件遺憾的事

所以這一起案件不是那種
"平常就狠心愛打小孩 一時失手打太重致死"的案例
而是很嚴重的酒醉誤事
...(恕刪)


一般正常人會酒醉誤事到這種程度?
他這種情況....應該算是遭挑釁一時情緒失控....
而不是預謀殺害至親.......所以就犯意而言.....
尚有被原涼的機會....加上犯後深感悔悟.......
其實......判無期.......算是很重了!!!

chun777 wrote:
他這種情況....應該算是遭挑釁一時情緒失控....
而不是預謀殺害至親.......所以就犯意而言.....
尚有被原涼的機會....加上犯後深感悔悟.......
其實......判無期.......算是很重了!!!


...(恕刪)


相較於清大王水溶屍案
真的是重判了!
fisheries wrote:
相較於清大王水溶屍案
真的是重判了!


這問題剛好突顯一個問題..相同一個案件..這麼多人看來意見都不一..
如依大眾的心證..大家都覺得判太輕了..
法官也一樣..不同法官觀點不同...結果就不同..可以判生也可以判死.....
如果只是幾年和幾年的差距..非當事人無法體會其差別..
如判五年與四年差一年~被告會覺得怎麼會判這麼重..受害者會覺得怎麼判這麼輕...
外界根本無關痛癢..真的有冤情也無從協助..所以焦點放在死囚上.
其他沒判死的有冤的只能自認倒楣..
(我個人覺得應該每個刑案都需受到監督,現在全部火力放在死囚身上難免惹人非議)
但正因生命無法挽回..判生判死的落差太大.中間沒任何緩衝.(終身勞動賠償監禁)
三個法官三種結果..怎麼服眾?

人權的相反是公權..掌握公權的人難保沒有壞份子..
人權基本價值是~當一個人面對社會與政府都可能遭受到壞份子迫害..
面對國家機器~當你是一個人的時後是很難與其抗衡的.有如小蝦米對大鯨魚.
當今馬總統當面司法案件時(特別費案)都說檢查官濫權了..他位階這麼高更何況是一般百姓..

大家都說人權是西方人的玩意..東方人不適用
這讓我想到成龍說過的一句話
不是.我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_="..而是他說.."中國人真的是需要被管一下才好"
暗示公權應該凌駕於人權之上..警察國家才適合華人社會..
也許有人拍手叫好..但我似乎不這樣認為..我倒覺得民主人權才是我嚮往的

死刑廢除算是整個人權信仰悍衛生命權的一環.
死刑議題可以討論..但別因為這個環節去質疑"人權團體"的心中信仰..
並非每個有人權信仰的律師~都堅守悍衛生命權這信條.
馬總統也常說他重視人權價值..他在當法務部長時也槍斃了不少死囚..
但也相同沒簽蘇建和案..


台灣人是怎樣生氣就要動不動判人死刑

fisheries wrote:
相較於清大王水溶屍案
真的是重判了!


殺一個人然後溶屍才服刑11年。

對許多案子都算重判!貪污幾百幾千萬就判7年以上。
有些不用判先關幾年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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