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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小偷偷你東西後, 從高樓攀繩而下, 為了阻止他...

百分之百是防衛過當
但是防衛過當有兩種 一種是故意 另一種是過失

如果真的要幹這種事 別用剪的
想其它的方法 看能不能裝成你只是為了拿回東西
卻不小心打傷它
(如果要打死他 那你自己也要受傷 比較像樣
除非對方有帶兇器 你不以暴制暴自己會有危險 才能說的過去)

因為過失致死刑度很輕,防衛過當又可以減免其刑,基本上不會被關
但是你如果是故意殺人,就算是靠防衛過當來減刑,還是要進監獄的

那....如果把繩子拉上來 然後再把窗戶關起來
讓他進不來 也退不下去
然後報警 警察來太慢
小偷最後手沒力 摔死
請問是誰的錯?
hisashi wrote:
那....如果把繩子...(恕刪)


檢察官會起訴你明明能預見小偷摔死,而且它摔死不違背你的本意,這叫"間接故意"
你的律師會力爭你雖然有認識小偷掛在牆上生命有風險,
但確信警察來之前應該撐的住不會摔下去,這叫"有認識過失"

最後就看法官覺得是故意還是過失嚕
把整桶沙拉油倒在繩子上...

把整桶汽油倒在繩子上後點火...

這2個好像都不賴
攝影、腳踏車、登山、攀岩、潛水、露營、溪釣~多彩多姿~
哈哈  你說話超酸的XDDDD

不過有笑點   給你個大拇哥

攀繩而下就表示當初是攀繩上來的囉,那是誰綁的繩子?喔,有內賊!

內賊不會就是看著小偷爬下去的樓主吧。。。

那不就變成設計陷害了?[大驚]



我真無聊,這是推理小說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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