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3wolf3 wrote:算蠻老的題目 大家回...(恕刪) 這麼簡單的問題可以搞這麼久也真不簡單,一次解釋清楚看看:小華原來有一張100元假鈔。老闆原來有一張100元真鈔。隔壁原來有100元零錢。等事件結束後咱看看大家剩下多少就知道虧損多少了。事件結束後:小華拿100元假鈔換了75元零錢 + 25元商品, 小華賺100元。隔壁用100元零錢換回一張100大鈔。 不賺不賠。老闆手中一張100元假鈔和25元零錢,但少了25元商品及一張100元真鈔。所以損失應該是 真鈔100元 + 25元商品 – 25元零錢 = 100元。從過程來看:老闆拿100元假鈔到隔壁換回100元零錢,給了小華75元零錢和25元商品,此時老闆不賺不賠(25元商品利潤不算)。從老闆的角度看,他手上有25元零錢,店裡少了25元商品。此時小華得利100元,隔壁損失100元。接著,隔壁過來把假鈔換回真鈔,隔壁不賺不賠了。本店老闆賠了100元。有人算出125元,因為假鈔100元 + 出貨商品25元,但忘了算老闆手中多了25元的零錢。所以損失應該是 假鈔100 + 25元商品 – 25元零錢 = 100元。還有人不瞭解嗎?
enochhuang wrote:真獲利?你先把他獲利...(恕刪) 根據壹周刊報導的數據, 一件打著全數捐出義賣的潮T賣580元只捐100就符合真獲利黑人為何至今不敢公佈帳本證明自己的清白是他無法證明自己沒有真獲利
stan0309 wrote:但重點是這個~改變的了嗎??輝文也這樣砲.....政府會改嗎?...(恕刪) 這位大大連續兩天的發言立場忽左忽右其實明眼人看就知道你是挺黑人的, 之前不想理會你的發言依照你的意思就是以後社會上的任何事大家都跟你一樣鄉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了既然黑人的事件爆發也引起廣泛討論和注意也許從這次事件真地能改變什麼, 即使一小步也是好的開始難道你認為扁家貪污是不是也不要依法追究了嗎?反正以後還是有人會繼續貪污, 以後社會上也是會有人犯罪那麼所有犯罪行為大家都不要追究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