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都是別人錯...所以都不用說對不起..
J大.我建議.能夠把每次會談的對話都錄音下來..防人之心不可無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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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簽名檔:
記得買蔓越莓汁、番茄汁、汽水、沙士、奶茶、乳酸飲料、烏龍茶、水果茶、運動飲料、八寶粥、水果水、咖啡、蘆筍汁和純水務必注意廠牌
免得花錢受罪惹得一身腥,還害人家副總親自登門說出人生中最多次對不起
如真要購買,請詳洽客服客訴的標準作業流程
喔~~對了,最好別在例假日撥打
(歡迎引用)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真的謝...(恕刪)
仔細想想就知道維大力根本不甩消基會
他們在意的是被報上媒體,所以事發當天才會派副總出面,但並不是為了安撫消費者,而是要強勢壓下新聞
這次會派一個不瞭解狀況的客服人員,簡單講就是擺擺樣子,在講清楚一點,客服是來安撫消費者,伴白臉,律師才是伴黑臉的主力
律師被檔,所以客服只好裝傻帶過
再次從頭到尾想一遍,說真的,這家公司的一切作為真的令人很反感
所以,大家還是一樣,不論最後真相是如何,也不論最後樓主的官司結果,拒喝拒買是一定要的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jerry3410 wrote:
前天(4/22)在消基會熱心的安排下
與維大力進行了一場和談
然後就是一堆討論
消基會建議是儘快和平落幕,實質上對雙方都好
(消費者回歸平靜生活.廠商商譽設停損點,趕快止血.不讓事件再延燒)
原本希望大家能共擬一份聲明
讓事件圓滿結束
...(恕刪)
有鐵證就不要接受和談,光明正大的贏一場咩

對了樓主,去警局有帶罐子嗎?

jerry3410 wrote:
她又說了
"那天是蔡副總這輩子說最多次對不起的一天"
維大力阿姨說明:"蔡副總很少低頭的,那天非常有誠意"...(恕刪)
樓主不是說對方沒有道歉,態度很強硬嗎?(雖名為道歉,卻態度很強硬)
那倒底副總有沒有道歉且有沒有被記者拍到!?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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