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好多,看的頭好痛哦! 可時要開庭,可以給鄉民知道一下嗎?只是不知這一位 Lawrance 和 日必購 有何關連? 為何連 日必購 3 年前就關站沒再營業了? 那一邊有新聞報導嗎? 有事因嗎?而文章又中一直提到 日必購 和網友的糾紛,但是又說自已不是 日必購 ! 搞的我好亂呀! ....
姓曾的,收到錢的時候怎麼不會說錢是假的啊?你用假身份開拍賣,別人就不能用假名買是嗎?笑死人了!我構陷你於罪?收錢不出貨是我叫你不要出的就是了?理由還真多啊!叫你律師去多唸點書,什麼叫做使詐術不法使人交付財物?你是不是說貨寄了?是不是詐術?讓檢座認定吧!
8/21 跟曾先生買了電玩主機 過程中不斷得更改到貨時間 也都是自己主動連絡 後來在各大網站看到 大家的經驗 決定退錢 退錢的過程中也是一天拖過一天 每次都有理由 不然就是先匯2千元過來 我也看了關於曾先生所有文章 我不想等了 也不用再打過來 直接報案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629170487041
peter7578 001 wrote:8/21 跟曾先生買...(恕刪) 謝謝你的分享,我們來看看他又要怎麼說!另外,截圖可再貼多一點,讓其他人更清楚他的為人!但記得別違反了個資法!他的銀行帳戶,電話在網路上就可查到,請避免在此公佈,若有圖,要記得遮蓋。請參閱我上面的刑法339條詐欺未遂,以詐術不法使人交付財物!
安爾 wrote:早上又被賣家吵醒就...(恕刪) 其實我不太懂你這樣一直幫他發言的目的是甚麼。但是你這樣的行為,如果你貼的內容中有涉及到妨礙名譽的部分,你是無法免責的喔。刑法 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以上,給你參考,注意紅字部分。想想自己的行為有沒有符合。而且你貼的是文字、圖畫,這叫加重誹謗罪。而源頭說的人反而不一定會有事(因為可能並不符合"散布於眾"這個條件),你轉述的最後變加重誹謗。想想當初柯文哲跟周玉蔻說馬收了誰的錢,然後周玉蔻出來爆料,最後被告的是周玉蔻還是柯文哲呢?
peter7578 001 wrote:因為很多圖 所以只貼...(恕刪) 建議你先打他負評啦!小心他用爛招!因為他就是打我負評後馬上就設我黑名單,讓我無法在評價上打他負評!然後我跟露天申訴無效!明明他第三件物品就寫可面交,我要四件一起交有何錯?
曾俊耀你真的很有事我ptt 帳號共五個人在用這在ptt 幾乎衆所皆知另外法警核對資料不代表不可以隱藏個資不讓你這種人知道,我當初就是料到你會這樣騷擾,才隱藏個資叫你打電話問卻不問一直笑死人只蒐集的到ptt 嗎沒別的了?那怎麼沒搜到這帳號有五個人在用的討論?本事太弱了你看吧是誰在蒐集誰資料還有如上網友所述以涉及加重誹謗我遞狀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