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臉談人權嗎
落網後關了八年,今年三十二歲的王國華說:「我有做是有做,但沒有像判決寫得那樣;是我跟法官譙(台語,辱罵),才會被判死刑。」他表示,前年判決定讞後他不想再拖累家人,也知道自己確實做的不對,所以一直寫信到法務部要求盡速槍決他。
王國華說:「我總共寫了二十幾封,表示我自願放棄非常上訴跟聲請釋憲的機會,只求快點死,但都沒有下文。」王國華並表示,他絲毫沒有意願在廢死爭議中求得一線生機,如果有什麼話要對外界說,那就是「叫廢死團體去弄其他人,不要來亂我的案子。」
王國華小檔案
◎年齡:入獄時24歲,現為32歲
◎死刑定讞:2008/01/17
◎所在監所:高雄第二監獄,收容編號499
◎犯案情節:
˙2002 06/27
在車上強姦A少女,並搶走A女和胡女的手機及500元
˙07/09
在涵洞內猥褻鄭姓女網友,搶走手提袋及現金
˙07/15
在車上猥褻B少女,再搶走B女及顏姓少女的手機
˙07/16
強摸網友C男下體,發現他男扮女裝後強制肛交未遂,搶走金戒指等財物
˙07/26
在車上強姦D女、強迫口交
˙07/26
約出一對讀國中的表姊妹,強姦表姊後將兩女綑綁裝袋投入大排水溝,表姊死亡,表妹掙脫獲救
(新聞標題"嗆法官沒LP 殺人淫魔求死")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拉拉5646 wrote:
現有法律就是有死刑, 多數民意也以強烈表達維持現狀
有人贊成或現時討論廢死不是很白癡嗎?
公共議題
本來就可以討論....
但是別扯到個人身上....
亂扣帽子 人身攻擊....

拉拉5646 wrote:
攸關法律還可以灰色地帶, 想要灰色地帶自己回家玩, 不要在這鬧笑話
誰跟你說法律 有灰色地帶的 是我嗎?
《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是我訂的嗎?
已定讞44名死刑犯 要不要執行 是法務部去做最後核定
依現在法律訂定 可再審 可釋憲 可非常上訴 是法律規定你懂不懂啊!
誰在鬧笑話?

不高興 建議你去立法院抗議 修法....
拉拉5646 wrote:
要發言然後又縮回去說自己未表立場, 那就站旁邊看看就好
我立場 很清楚 很明白...
我覺得有些人很奇怪 管別人的立場是要如何...
怎麼...
跟你立場一樣 就是同路人
跟你立場不一樣 砲口就指向他嗎?
拉拉5646 wrote:
要廢死喔, 等你家地板下挖到石油金礦鑽石之類的而且產量源源不決再說
你看 你又針對個人了......
很累耶 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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