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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既然事情發生至此了,賣毒咖啡確實是不對,樓主也希望給予懲罰性的賠償,所以建議樓主把事情擴大.

讓大眾及業者也有所警惕,畢竟咖啡也是食用飲料.

樓主也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畢竟業者也是有相對大的法律團隊,

不過樓主你的警惕我收到了, 
              謝謝.
starcow wrote:
重點是"PTT 和 ...(恕刪)


請立刻告訴我你的姓名電話地址電子郵件資料,因為我是o1鄉民!所以我有權力。

這就是你的邏輯嗎?人家愛寫什麼東西上來是人家的自由,你愛怎麼看怎麼批判都是你的自由,但要說你有要受害人跟你報告全部過程的權力,未免也太超過了吧。
美食、旅遊、中職、日劇、電影、音樂
XIMAN wrote:
樓主是受害者 賠償金多少
不過 興芭客 若不願賠償
至少 可要求 提供 加料清潔劑coffee 無害人體證明
符合 FDA 規範 動物實驗 人體臨床實驗
足夠樣本數, 無害人體證明 達統計意義
研究報告需 刊登國際認可專業期刊
門市人員一句話 要證明可不簡單


這個東西對人體有沒有害不是重點, 是他應不應該出現在這杯星巴克咖啡裡面

前面已經有幾位說得很明白了, 對星巴克要求的不是對這個單一事件的 "補償損害賠償"
而是要對星巴克要求 "懲罰性損害賠償", 讓星巴克知道這種事情是 "不應該, 也不能發生的"
如果只賠個五萬十萬的, 對星巴克來說根本是不痛不癢
懲罰性損害賠償的目的, 是要讓公司得到教訓, 之後對於這種事情的管控要更嚴格
以避免下次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星巴客企業管理未盡完善 造成這件事情是主因
而 每個人針對這樣的感受不同 產生不同的價值觀
我覺得這口咖啡值一千萬...
可是苦主只覺得三百萬就夠了...
可是統一覺得一千塊就可以打發了...
有人刻意引導話題變成三百萬的民事求償...
而忽略了這事本來不應該發生...
也無法保證這幾口咖啡是否對當事人造成永久傷害...

如果當事人喝到的是稀鹽酸 造成身體無法修復的損傷
然後 咖啡店再跟你說 那是食用級OOXX...
三百萬 就嫌少了不是嗎

為什麼是錢決定一切

非得要出人命了 才會讓企業感覺到這事情很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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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等到八掌溪之後 空勤直升機才知道 "時間很保貴嗎"


奇怪,樓主不是喝到毒咖啡的"受害者"嗎???
受害,要賠償本就理所當然...(管人家要求多少,要如何處理。)
怎麼反而這麼多人打成"加害者"........
(星巴克高層昨晚與媒體們達成何種協議,及運作方式??)
要求賠償變成"嫌犯"????????
這種心態,台灣的消費者意識如何能夠抬頭。
(也許很多人心裡都在酸:我又沒分到...害我一時義憤填膺)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建議樓主把停損作出
因為對方的公關已經透過媒體道歉了
(這有代表性,因為表示針對單一個案,他們該做的停損都作了,現在球回到您手上,您現在的任何一舉一動,對方應該都已經有評估過,解決腳本都已經寫好了)
若沒什麼大礙
錢也別拿了
骨頭硬一點

因為此舉才能徹底撇清
回歸到對方對於食品衛生的問題
坦白說這個問題,才是最嚴重的
若是我
我私底下會很感謝樓主,為我的企業員工上了一堂很寶貴的課
這個案例可以提醒每每作食品及服務業的業主和員工
其中一個小小員工的疏失,可以讓企業花多少錢打造出來的品牌
形象受損

還有食品是會吃下肚子的,這不像其他消費商品
若是對人體造成任何不可逆的傷害,不但消費者的生命會受到影響
企業也是會一夕之間倒產,可以看看日本

反過來看,國際連鎖企業的做法還是會因所在地而受到影響
還有台灣的消費環境確實不如國外
因為市場規模的關係
解決事情的成本要低

還有支持這個品牌的人口不少
他們會選擇安撫及鞏固原有的固定消費人口
若是針對這次單一個案,網路上的發言及大多數不消費此品牌的消費者的任何回應或舉動
對他們來說,對營收不會有任何幫助
頂多出來用非官方的方式消消毒
不會有任何正式的聲明

以上言論純粹臆測,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莫問前塵有愧,但求今生無悔
300萬元一點也不誇張...
我聽過以前國外有一位名牌跑車車主..自己車子開太快車禍撞到..
結果向法院控訴..說他不知道這台車的加速性能這麼好..害他車禍..
法院還判車商賠償該車主一筆鉅款..
嚇得該名牌跑車製造商以後在新車內多了一張貼紙..
本車性能異常優異.駕駛者請小心駕駛..
令一個案例是..一個露營車車主在高速公路上定速之後..自己跑到後艙煮咖啡..
想當然耳發生了車禍..該車主居然怒告車商--
說明書沒有寫定速啟動之後人不能離開駕駛座到後面煮咖啡..法院居然判車主勝訴..這在台灣簡直是匪夷所思..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烈燄赤子 wrote:
300萬元一點也不誇...(恕刪)

這裡是台灣
這裡是台灣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downtownno1 wrote:
錢也別拿了
骨頭硬一點

天下最難 莫過於此
小弟是化學系的

Sodium Carbonate 是(Na2CO3) 碳酸鈉

Sodium Silicate 矽酸鈉 水玻璃水溶液為強鹼

sodium tripolyphosphate 三磷酸鈉(這是沒毒性的)

他跟(sodium pyrophosphate)焦磷酸鈉是清潔濟常用的成份

後面幾樣我就不知道是甚麼了

但這些成份吃了不可能說沒事的

樓主應該是本在 人爭一口氣 佛爭一柱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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