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dennis wrote:維大力踹共倒數計時開始.....本週(09/03~09/08) 怎麼講得他們好像贏了一樣?該不會說明寫什麼司法不公、被惡人奸計得逞...之類的吧? <---疑問句,別亂告啊~
MD-dennis wrote:維大力踹共倒數計時開...(恕刪) 小弟猜測,屆時出來就是一份官稿而已。內容大意:感謝消費者對OOO的支持愛護→本公司產品經過ISOXXXX認證,每樣產品都經過嚴格審慎巴拉巴拉→針對此次螞蟻事件判決結果深感遺憾...。甚至,如果它們還繼續尋求管道要非常上訴什麼鬼的,我都不會意外。簡單來說,我不認為一場官司下來能改變蔡副總與該公司的想法。(尤其親眼看過後)就如同,各位網友怎能期盼您、我,小鳥兄、火車兄會改變自我的堅持一般。南亞食品維大力想要維護他的商譽這點,我覺得是OK的。但,它們用的方式真的是...,我只能說與其他已有類似經驗的廠商大相逕庭。官司贏輸與否,維大力到底有沒有去看過搜尋引擎中他們"代表"的關鍵字?!到底有沒有去檢討它們的做法正確與否?!於樓主,官司贏了,但過程勞民傷財。於該廠,官司輸了,連裡子也輸了。而有趣的是,這件案子的主角"螞蟻",現在有人知道從哪來的嗎?!沒有,即便官司結束了,螞蟻哪來的仍無人知曉。日後消費者遇到類似的情形,又該如何是好?樓主贏了官司是好事,但絕不代表消費者贏了。消費者最終仍僅能...謹言慎行。因為廠商的名譽才是名譽,我們呢?不過就是一群小螞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