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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說不可...關於西施過肩摔!!...版主你自己歸類好了!!

archiro wrote:
...中肯?? su...(恕刪)


先不說此事件對錯,單就瞧不起西施這件事,沒錯!我是很瞧不起西施。 ===>你憑什麼瞧不起?你是聖人嗎?我想不出來難道有人會嚮往一份賣弄身體的工作嗎?

我也想不通難道有人覺得西施是神聖的行業?=====>職業不分貴賤不是嗎?不然什麼才是神聖行業?你又是做什麼高尚職業? 在我認為,除了賣弄肉體之外的行業都是ok的

或許有人說她們好歹也是努力賺錢過生活,但我不明白一定要把自己「物化」嗎?===>物不物化在你的心眼! 我覺的很美阿...你吃免錢的冰淇淋你還裝紳士!!抱歉本人從不覺西施有何美感可言

難道做西施的不知道其實去買檳榔的有很大比例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100塊摸2粒的事別說你沒聽過),甚至能有機會推倒最好?====>你那一隻眼看到她被摸兩粒啦??? 有人被摸兩粒,就代表所有西施都被摸兩粒嗎? 醉翁摸人家兩粒收他100算便宜啦...難到你想摸免錢的嗎?還是用強的?? 我最瞧不這種男人!! 當你跟你女友或老婆說"我愛妳時!!" 你的目地是什麼??? 自己思考吧!! ...講好廳點不是為了"交配"嗎? 有這觀念,我也只能搖頭,呵~請弄清楚男女感情與純粹肉體的差異。

捫心自問吧,除了薪水還ok,每天還可以打扮美美的來滿足自我虛榮之外,試問有哪個西施願意努力向上去換取更好一點的工作環境而不必再犧牲色相的?===>請問什麼叫努力向上? 什麼叫好一點的工作環境?? 空姐不用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嗎? 那個女生不愛美? 到銀行上班的小姐穿睡衣去好不好? 男生不色咪咪的她們那有須要犧牲色相?? 或許你比較喜歡歐八尚!!此題同第3段,請參考

很多女生都會說要男女平等,試問以自己的身體來做為「交易的一部份」,不尊重自己身體,如此女人要如何讓人尊重?===>這西施何時用身體來做為"交易的一部份"?你怎麼知道? 難道你只想說句"我愛妳"就想讓她被你做不用錢的就是尊重自己的身體嗎? 女人要懷胎10個月再經過痛苦的分冕...你男人要嗎? 追求男女平等應該的阿!!男女各有不同的痛苦點,如果沒這觀念,要想談平等很難。追求男女平等是對的沒錯

另外,先強調一下,我是發表個人看法,無意與人衝突,您可以不同看法,我會接受。討論可以但動了怒就會變得很沒意義,因為沒必要,謝謝!
把情感帶入"對"與"錯"的判斷對社會進步是沒有助益的...

要分析..

1. 該女子的行為是否已經違法.. 妨礙公務.. 襲警等等
2. 該女子的行為是否需要立即拘捕..

很多人會說.. 那一小女子.. 何苦這樣對付她!! 這種說法已然背離法治的精神.. 不可取..

試問: 美國高速公路交警臨檢時.. 駕駛人必須手放方向盤.. 不得下車.. 如果該駕駛員是女性.. 也像這位西施一樣.. 不遵守警察暍止.. 冒然下車.. 甚至做毆打警察的意圖..... 你認為美國警察的反應會如何?
不能同意你更多!

雖然警察往往讓人有欺善怕惡不好的印象

但這影片的西施也太囂張了.....一般人被這樣幹噍也會想打人吧

好男不與女鬥

可惜那個警察沒有想到這點,

找個女警來支援應該就不會鬧這麼大了
01板是怎麼了??

這種事情沒有必要爭誰對誰錯吧
小女生年紀輕做生意,自己坐在店裡頭,沒有影響到馬路上的行人,沒有影響秩序,倒是警察自己走進去挑起這件事
現在的警察,做的事情已經不像是我們以前小時候心目中的警察了
現在的警察就像是個無所事事,總是做一些雞毛蒜皮的雜事,
人行道上閒晃開罰單,
偷偷躲在紅燈後面,開罰單

真的覺得,警察領的都是人民的納稅錢,薪水還不少,做的事情.............
就這樣吧


小弟我的見識比較淺

發表點意見

假如

檳榔西施好好的配合盤查

警察也不會推他在加過肩摔

明顯的檳榔西施小姐有不配合警務工作 妨礙公務

甚至有襲警之嫌

假如

警察的態度可以不要太過嚴厲

檳榔西施就不會不爽警察

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

要求拿出證件

放下手邊的工作 讓警察看一下證件

聽聽勸導 不要視若無睹


我個人的意見比較偏向公權力較大的

大家都出來餬口飯吃

誰工作不辛苦??

誰工作風險高??

警察是國家行使公權力的基層代表

公權力是沒有地位種族性別之分

所以兩人都必須檢討!

講的都很簡單
換作自己是當天的警察想想
劇情改為
當鐵門按下
會不會裡面衝出來.................
各位的判斷會是............
平心而論喔
一個精神攻擊 → 西施

一個肉體攻擊 → 警察


算平手吧!!!

總之兩個人EQ都很低........
Flickr → http://www.flickr.com/photos/kinomoto41/c
archiro wrote:
那麼美的西施你也捨得...(恕刪)


我一點也不同情那位所謂檳榔西施。

如果你也聽過,也同意台灣警察公權力不彰的論調,那我不了解你的發文以及其他似是而非的“支持“回應是代表什麼?
說穿了就是是非不分,毫無判斷能力的表現。

執法人員基本上代表國家的法律,同時也是用你和我繳的稅來付他們的薪水,所以他們也代表大部分的人民。
警察本來就有權力及義務來盤問及勸阻這些所謂的“比較特殊的工作者“可能衍生的問題。
請記住,這是我納稅賦予他的權力,所以也就有義務來執法,保障我們生活安全。

如果只是勸阻檳榔西施,就要換來一頓那樣的辱罵,那我想你此時應該很同意台灣警察公權力不僅很不彰,也很沒尊嚴。
若類似這件事情發生在號稱最民主自由的美國或歐洲: 當警察盤問一位職業“比較特別“的人,結果被以 F word問候,
你期待外國警察會更仁慈嗎?如果你也不確定外國人是不是比較仁慈,板上有很多人是住在國外的,請教他們一下吧。

基本上那樣的說話檳榔西施就是要教訓。更何況賣檳榔應該不用繳稅吧!


一堆人在哪邊美國警察怎樣的

這裡是台灣好不好

就是因為在台灣

所以這件事才會一直被討論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可惜的是台灣社會中存在著一堆目無法紀的人)

無法無天、亂飆髒話的女人根本一點都沒有同情的必要。

做警察做到被打被罵都不能怎樣的話,這會變成怎樣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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