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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要求為姦殺嫌犯討國賠的立委及議員代付並歸還彭姓員警已支付的看護費!

一碼歸一碼...這些愛作秀的議員分的可真清楚啊

先檢討為什麼嫌犯不接受臨檢、要畏罪衝撞警員吧

連署加一
Brother Joe、卡打車亂亂照的攝影休閒組 http://blog.xuite.net/brojoe.tw/papazao
+1
順便把那個議員拖出來,讓大家一人賞他一巴掌...
支持+1

心虛衝撞才造成警方的開槍,並非那位小警員的錯!
總有投機分子想藉端開罵,心態可議!
這就是我們選出的民代,把選民污辱了!!
休息夠了就往前走!
為甚麼現在還有人質疑警方用槍過當 ?
到底今天警察是站在路邊練打靶隨便開槍打到人
還是因為被威脅衝撞而執行法律授與他的槍械使用權 ?
那個被打殘的 不應該找開車的那位負責嗎 ?
因果因果 現在到底是倒因為果 還是倒果為因啊 ?
還有人說 不要變成警察國家 ?
如果這樣就變成警察國家
那美國不早就是警察國家
美國駕駛人遇到警察攔檢 敢不停嗎 ?



支持+2

我跟老婆!!

當時開記者會把警察罵得好像殺人兇手,事後經過調查也確認警方用槍時機沒問題,但是這幾個民代,一點說法都沒有嗎?就算不道歉,也該有個說法吧,而且當時嫌犯已經撞傷兩個警察,我不知道警察在開槍前還要怎麼先警告嫌犯,對空鳴槍還是用大聲公喊停車嗎?讓嫌犯有時間撞傷或撞死第3、4個警察嗎?將心比心,如果今天這些警察是這些民代的親戚朋友,他們感受如何?
太誇張了

連署+1啦

這種議員還有臉當下去嗎

下台啦!!
支持+1
再躲著不出來就一人一信發給這些人的主席 剛好他是女人可能比較能體會這件事情的是非正直 想被警察臨檢就可以開車撞警察 警察被迫開槍竟然事後被這些民講的好像惡質警察整天拿路上行人當靶練射擊 正義阿! 公理阿!
apple33 wrote:
請各位冷靜想想警察事...(恕刪)


重點是被臨檢你沒事不停幹嘛

不停就算了還撞警察

我只問一句

你是警察的話你制不制止

還是你願意被撞一下 ~
人一輩子到底是在庸庸碌碌些什麼
大家來發起一人一信,或一人一通電話
寄爆那幾個立委,民代的信箱吧
那他們知道,他們犯了眾怒
要不然在這連署好像沒什麼用
民代為民喉舌是職責所在
但是若是不分青紅皂白、沒搞清楚狀況、就來指責警方什麼執法過當之類的
但根本是 丁丁 民代

衝撞警方(警方開槍)與姦殺案的確是兩碼子事
但有人沒事會去撞執法的警察or衝臨檢站嗎????
會做的不是酒駕就是有案在身之人

今天這種臨檢不過是小case
以前臨檢是一條馬路直接設置兩道至三道關卡
最後一道關卡就是有執法人員拿M-16在手上
看你誰敢衝~衝嘛~


借用樓主資訊 (方便大家引用,連結直接PO出來),大家來關注以下民代
民進黨立法委員 賴清德 <==虧他還是醫師...多次見他在電視上講話,實在不像一個醫者
http://webhost1.ly.gov.tw/10871/home.htm
立法委員賴清德競選總部
台南市南門路21號
電話:06-2211578
傳真:06-2293083
立法委員賴清德國會研究室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907室
電話:02-23586616
傳真:02-23586620
E-MAIL:lym204a@ly.gov.tw

民進黨台北縣議員 張瑞山
http://guide.ttcc.gov.tw/assemblyman_people_php.php?area=2&councilor_id=TTCC1514
電話:02-2944-5555
傳真:02-2946-0358
通訊處:中和市立人街27號
E-MAIL:rschang@ttcc.gov.tw

民進黨台北縣議員 陳永福
http://guide.ttcc.gov.tw/assemblyman_people_php.php?area=10&councilor_id=TTCC1361
電話:02-8665-6878
傳真:02-2918-5758
通訊處:新店市北新路一段12號3樓
E-MAIL:chenyungfu@tt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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