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skywalker wrote:事實勝於雄辯!我剛...(恕刪) 我也不知道LINE 對話那個怎麼一回事104,司促,5637,我這個一查司法院就可看見的支付命令,他說沒有、還說打給法院也沒有詭異的是,我9/19 打電話給富邦銀行說我要舉發債務人惡性隱匿財產、經營網拍客服幫我轉法律專務,我唸出支付命令字號,我都還沒說出名字,居然跟我說早已有人打電話去檢舉我問說是露天拍賣嗎,先生就回答我是,我就說好、那我知道了,不好意思打擾,我自己掛上電話所以他說有打電話到法院,這個連總機一查就有的東西,可以掰說沒有,我也佩服你要以這個再來提告,就提告司法院可以查詢到的裁判書,最好可以提告違反個資你如果要補充給檢察官,請快點,因為我前兩天已經先陳述給檢察官,我雖只針對安爾,但理由狀裡有提到你不要一個官司去年十一月提訴到現在,還懸在那
安爾 wrote:無論如何反正下禮拜...(恕刪) 您下星期還不會被傳喚因為檢察官會先發公文調閱IP 位置,不以這邊註冊為主,因為很多留假資料,它們查也費時大約需要數個月的時間,您再等等但我先說明您的部分,我是以涉及妨害名譽陳述出去基本上不會跟我的案件併案,因為我是被曾俊耀提告妨害個資,同位檢察官不能同時偵辦對造其實,我坦白說,您其實不用以自己是第三人身份張貼了就算您是曾俊耀,我們現在不會有人檢舉您,因為我們現在想要您的文章都還來不及而事實攤在眼前,只是讓人看笑話一個一查就有的支付命令、一個有多少件詐欺訴訟的被告、還被多少人報案的嫌疑犯、讓多少受害買家變成詐欺嫌疑犯、甚至被凍結帳戶越描就是越黑,好黑,黑到連陳先生都叫我無視,所以我決定無視了安爾,不管您是誰,請您謹記,我的陳述補充,您才是我用涉及妨害名譽的調查對象,而非曾俊耀如果您是本尊,恭喜您,去年我提訴失敗的公然侮辱,這次終於可以成功如果您真的是旁人,我只能說很抱歉了,您自己要淌混水、而且感覺很刻意,我沒辦法幫您講話今天您所有的貼文都已被我擷取,我明早會去補充晚安,祝福您跟他有個好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