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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要槍決了才在那嚇到崩潰,為何不想想當初何必如此呢??那些被害這的恐懼會亞於此嘛??
http://tw.myblog.yahoo.com/rocn-ddg929/
painpotato wrote:
難道大部分國家相關決策者都是腦殘,唯諸位腦袋比較清醒?

你說對了!
牠們不但腦殘,而且喜歡嘴砲!

我來幫助你喚醒記憶,
時間回到西元2003年:

美帝:『老弟,我們一起出兵侵略伊拉克,共享石油利益,如何?』

英弟:『好啊!我就知道大哥對我最好了......(揪感心)』

美英兩國無視聯合國安理會否決出兵的決議而逕行侵略伊拉克,
事後也承認伊拉克境內並無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但這場戰爭卻造成數十萬伊拉克平民喪生,
請問歐盟成員之一的英國真的重視人權嗎?

英國人民是人!
伊拉克人民不是人?

說穿了這些自稱先進的國家腦袋裡只有利益,
並且選擇性地重視人權,
對牠們來說:利益至上!至於人權嘛......看情況啦!



painpotato wrote:
難道不會好奇,到底為何多數國家都廢除死刑?

你很好奇嗎?
我來告訴你答案!

就是歐盟仗勢欺人,
專門威脅較弱小的國家,
不廢死刑就用政治、外交、經濟手段加以制裁,
這些小國有反抗的餘地嗎?沒有!

而真正具有實質影響力的大國絕不會鳥牠們,
美、中、日就是最好的例子!
這三國人口總合至少18億人,
整個歐盟才5億人,
18億人的智慧會輸給5億人?
算術也太差了吧!

你會說用總人口計算不精準,
應該以國家數量統計,
那我告訴你,
用國家數量計算一樣不準,
一個國家廢死刑代表該國人民都同意廢死刑嗎?
更何況當初很多歐洲國家都在民意強烈反對下廢死刑,
所以別再用多數國家(少數人口)廢除死刑來作文章!

我國法律由我國人民制定(立法委員間接立法),
大多數民眾認同的法律就是現階段最合適的法律,
豈容外國無理干涉!

要不然全世界民眾公投立法,
訂一部『國際法典』,
全球人民共同遵守同一部法律,如何?

可是這樣做還是會有死刑耶!
美國+中國+日本+印度+印尼......已經過半了!


wolf3wolf3 wrote:
這句話 是很肯定句 還是疑問句?
是決定在誰的手裡?...(恕刪)

現有法律就是有死刑, 多數民意也以強烈表達維持現狀
有人贊成或現時討論廢死不是很白癡嗎?

好一個疑問句, 真是太好用了
想要自己入座的是你家的事

攸關法律還可以灰色地帶, 想要灰色地帶自己回家玩, 不要在這鬧笑話

要發言然後又縮回去說自己未表立場, 那就站旁邊看看就好

要廢死喔, 等你家地板下挖到石油金礦鑽石之類的而且產量源源不決再說
fervidus wrote:
台灣有殺人強姦犯,挪威也有殺人強姦犯.就這個而言,我認為是"國情一樣的".


你贏了...

突然想到一部老電影的台詞--真的只是聯想到,不是說你唷~

『魔王,你贏了...』

『大日如來,佛光普照~~~』

...
最簡單的來講啦!

支持廢死的人心態只有一種: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反正事情不是發生在牠們身上,

他們從來就沒有所謂的憐憫之心,根本就是惡魔,

只會站在受刑人的一方思考他們的人權,

真正應注意是那些被害人的人權,

他們卻全部避而不談,閃爍其詞,只會用其他不相關的比喻來模糊焦點,

誰對誰錯,當下立見!

由衷的期望這些支持廢死的人,你們全部都遭受到這些垃圾們的洗禮吧!

不然你們永遠都不會知道被害家屬的通苦。

期望你們有一天不會在電視上哭著說"為什麼不判他們死刑"
aristocracy wrote:
你說對了!牠們不但腦...(恕刪)


+1...

柿子挑軟的吃誰都會;真正帶種的話去譴責左岸、貿易經濟制裁左岸啊~...
拉拉5646 wrote:
攸關法律還可以灰色地帶, 想要灰色地帶自己回家玩, 不要在這鬧笑話...(恕刪)


習慣就好,習慣就好...
不知廢死支持者看不看得懂姜新立的這段話

廢除死刑的價值追求我甚敬佩,否則人類社會文化何謂進步?愈是接近「禮運大同篇」的社會,廢除死刑愈有可能,但前提是這個社會中幾乎人人都「積極入世」,都「價值內化」,人皆好生以德,何需死刑?但台灣離「理想社會」一如「人間」離「天上」。雖然廢除死刑是歐洲國家的趨勢,也是台灣社會應該追求的長遠目標,但台灣必須以「有死刑」去最終實踐「無死刑」,這是黑格爾所謂的「理性的弔詭」,誠勸反對死刑的朋友們,不要陷入「烏托邦的人道主義」窠臼中去。(標題:廢死 錯把人間當天上╱姜新立/佛光大學政治所所長)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Shuuta wrote:
柿子挑軟的吃誰都會;真正帶種的話去譴責左岸、貿易經濟制裁左岸啊~...(恕刪)


日本也沒廢死, 小台灣, 連聯合國都進不去, 都不承認你是個國家了, 廢死很重要嗎?
廢死換落地簽證???????????????

太廉價了吧~ 那就把死刑犯都驅逐出境去歐洲吧.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冰澗楓 wrote:
他們卻全部避而不談,閃爍其詞,只會用其他不相關的比喻來模糊焦點...(恕刪)


是的
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
他們永遠只會面對對他們有利的質問
其餘的永遠是視而不見

然後永遠把問題導向到人權
怪哉~~
今天某人被判死刑不是他長得醜或有狐臭
而是他殺了人
若沒有殺人,何來的死刑,何來後面的人權說
別老是倒果為因

ps.板上若有人有興趣,可以去他們網站看看
稍微站得住腳可以支持他們理論的案例用手絕對算的完
注意,這裡指的是(稍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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