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ccy6421 wrote:
你要不要再一一解釋?
我的意思是說 稅金的分配使用是政府的權利...
你的意思 是想表達什麼 我真的看不懂?
拉拉5646 wrote:
說得好阿
幼稚算不算人身攻擊, 不曉得是誰拿出拿用的
忘了是誰沒關係, 我可以提醒你 帳號是 wolf3wolf3
soscoco wrote:
差不到一百年~你真的...(恕刪)
soscoco wrote:
如果你承認這是公共議題~那我想廢死集團可以解散了
依照服從精神~民意80%贊成死刑~
不要自打嘴巴~
~
soscoco wrote:
廢死雖然是人類精神的趨勢~但是那是在很多年以後~以及社會高度共識的情況下才能夠這麼做~沒有教育~請問你要社會處在啥狀態下??
soscoco wrote:
每個國家都有犯罪~這是人類的天性~但是所有國家的法律都完全不一樣~國情論已經打叉~
在台灣的法律~目前根本就沒有無期徒刑~因為特赦加大赦加減刑條例在加上緩刑~
我律師的朋友說了一句好話~台灣的法條比歐美嚴苛~但是有一堆的但書~跟程度不一的減刑條例~造就了現今台灣的超大亂象~一堆判決確定的都沒抓去關(因為不少保外就醫跟上訴)~終身監禁的還可以減刑甚至假釋~去翻翻看新聞跟法源吧~最好支持廢死的人看得懂~
soscoco wrote:
這位狼先生你如果認為你自己有理的話回我之前的話吧~不要再跳針了~我會隨時找我的律師顧問團來跟你對質~
soscoco wrote:
狼先生我在等你回話~拿出證據吧~不要再跳針囉~
嘴砲大家都會~找不到理由來支持廢死的話就請不要顛笑變生氣~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