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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業的面試題,結果10人做9人錯

allen_liu wrote:
王頭家的3元利潤也被用一張100元假鈔騙走了


如果王頭家找給對方82元,那3元利潤才是被騙走,
可是他只找給對方79元,所以少損失了3元,
本來應該損失100,少損失了3元,所以只損失了97元...
絕對值 是97 (或會計原則)

但 事情 不可能以 "絕對" 來做事
大多事是相對的


故 我不認為一家公司 要用的是一個 "絕對" 的人 ~~那大家都不用做了
(答案97 但也許這家企業要的不是97這答案 "9人答 97" "要的是非答97的那1人 )

更何況 答案 也有錯的時候
也有 時空背景等相對情況

相對論 非 絕對論



還有 買家說不定也認為那張鈔票是真鈔 而不是騙

and 找完錢 是完成交易了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等了好久,終於開始討論被騙走的產品價值到底是18元還是21元了!
18元是真實成本,21元是18元真實成本+3元的機會成本。
老闆那3元利潤真的是應得而未得嗎?老闆真的損失了3元的機會成本嗎?

產品價值用21元計算,在這題目裏,

1. 對方拿真鈔,老闆沒獲利,因為3元"本來"就該得,不能算獲利
2. 對方拿假鈔,那老闆損失100元,其中79元是現金損失,18元失去商品的成本,3元是用商品賺取利潤的機會成本損失,在年輕人良心發現拿真鈔跟老板換假鈔的時候,老闆會認為只是回本而已

如果老闆看年輕人很順眼,阿莎力18元賣他,那老闆會因為該賺未賺的3元而蒙受損失,就算拿到真鈔也是賠本了喔!

這不禁讓我想到,在店家買東西,老闆常說"這價格我沒賺你",
那這所謂"沒賺的價格"到底是"進貨成本價",還是"進貨+機會成本價"呢?

我自己想個數學題目,王老頭用18元買了一隻雞,標價21元準備出售,結果
1. 雞飛走了,王老頭損失多少錢?
2. 雞被買走了,王老頭賺了多少錢?

答案:1如果是18元,2就是3元
1如果是21元,2就是0元

...晚了,明天繼續...
破紀錄還早的很,誰管公司答案是什麼啊!根本是哲學問題,真理只會越辯越明,而不會成為絕對

dk96 wrote:
如果是只算成本那應該...(恕刪)



+1...........


損失79+18=97

退年輕人的79和成本18.........如果要包含賺的3塊的話就是100
js1657216 wrote:
等了好久,終於開始討論被騙走的產品價值到底是18元還是21元了!.....

我自己想個數學題目,王老頭用18元買了一隻雞,標價21元準備出售,結果
1. 雞飛走了,王老頭損失多少錢?
2. 被買走了,王老頭賺了多少錢?

答案:1如果是18元,2就是3元
1如果是21元,2就是0元

...晚了,明天繼續...
破紀錄還早的很,誰管公司答案是什麼啊!根本是哲學問題,真理只會越辯越明,而不會成為絕對


非常同意js1657216 的論述.

其實應該還加個題目
3.雞沒被買走,王老頭的狀況是?

1如果是18元,2就是3元, 3就是0元--------選擇a
1如果是21元,2就是0元, 3就是-3元--------選擇b

我想認為97的人,選擇是a

而100元的人,請仔細想想你們的選擇,
你們想要的答案應該是 "1是21元, 2是3元,3是0元"------ 這其實是有矛盾的!
東西賣掉了,賺了3元,其實認定1是18元,-------------選擇a
確同時認為1是21元,這樣東西賣掉其實是沒賺,因為東西一旦沒賣掉反而是虧損(-3元)---選擇b
想要同時混合a和b.

100元的論點,其實沒考慮到東西沒賣掉到底是如何?
而只假設東西一定賣的出去.
lukehfu wrote:
100元的論點,其實沒考慮到東西沒賣掉到底是如何?
而只假設東西一定賣的出去....(恕刪)


開店做生意.. 當然要計算利潤. 尤其是交易利潤
雞飛走.. 是開業風險, 只計算成本是ok的.
雞被買走. 是被交易來的, 所以要計算利潤.
面值100元的鈔票被騙走, 只能計算成本??


好比樂透彩卷好了.一張售價50元
開奬前, . 被偷走. 損失50元.
開奬後沒得奬 被偷走, 損失0元.
開獎後中頭獎 被偷走, 只能計算損失50元???


整件事的交易完成了, 只是被用假鈔騙走, 為何只能計算成本.??
開店就是要做生意..
標價21元的玻璃杯, 被客人拿起來觀看時不慎打破. 只能要求客人賠18元??
118 +1嚕
單純的損失的100元+禮品售出的成本18=118
allen_liu wrote:


標價21元的玻璃杯, 被客人拿起來觀看時不慎打破. 只能要求客人賠18元??.. ...(恕刪)

被打破也是開店風險啊!不見開酒店都要請圍事?不然被砸店又沒背景的,可是沒人賠啊!


我猜法官有兩種可能的判法

1. 賠21元,連利潤賠
2. 賠18元,讓店家再進貨一個,自己再去賺那3元利潤

你的答案是店家立場很肯定的要賠21元,實際判決我想應該不是那麼絕對。
依法官自由心證(陪審團也是自由心證),兩種都有可能吧!

保險業賠償最明顯,很少全額賠,還要扣掉折舊...
如果老闆有幫產品保險,不知保險公司賠18元還是賠21元?

加油!...請繼續!
假設有一個人在公園門口等打零工的工作。還沒有人來找上工前,他沒有賺到錢,也沒有花到錢,只是消磨時間,當然損失是0,因為交易尚未成立。

如果有人來找工人,他也上車了。到了工地努力工作,拼了一整天,只喝掉一瓶阿比和吃掉一個便當,工頭願意給他行情價一千塊錢當成是今天勤奮工作的報酬。

這位工人拿了一千元,除了體力上的消耗以外,還有阿比和便當的成本。若這一千塊錢是假鈔,這位工人除了體力上的消耗以外,還多花了阿比和便當。但只有阿比和便當有花到錢,所以損失只能阿比和便當的部份?那意思是說,這位工人也沒有立場去向工頭求償這一千元,只能求償阿比和便當的錢囉?

如果今天他沒到這個工地上工,改到其他工地工作拿到真鈔,他還是會有一千塊錢的報酬。只是因為在這個工地拿到假鈔,他原本應得的體力付出的報酬就活該一筆勾銷通通不算數?

這個例子是用比較誇大的方式來強調「非關金錢數字增減」的付出,王頭家並不需要消耗工地工人的體力來服務這位客戶。可是只要有交易行為發生,王頭家就該得到他該有的3元利潤。

本題中,老闆損失97元財物(實際進貨成本和找零),這也是前面其他人用會計和數學觀點看的實際數字。他原本可以從交易中獲利的3元,是已經包含管銷水電人事等支出,以及花時間體力為這位客戶年輕人服務後,該有的回報,卻因為沒有涉及金錢的付出,拿到假鈔也只能白白失去自認倒楣?

如果今天題目改成,客戶拿了21元的零錢給王頭家,但其中有三塊錢是假硬幣,王頭家確實沒有損失到成本。但他這個商品賣給別人,原本可以賺到三塊錢,卻沒賺到,他有沒有權利向客戶要求這三塊錢的賠償?

我的想法是,如果只算數字上的一來一往損失,只有損失97元。但如果考慮王頭家應得卻未得的損失,理應向該客戶求償的金額,應該還是那張假鈔的一百元,而不是97元。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如果你是王頭家,剛還完鄰居100元正要回家,卻在門口撿到97元,請問你的反應是

1. 高興的說,好險今天沒賠錢
2. 垂頭喪氣的說,唉~還是賠三元...

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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