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妖伏怪吾在先 wrote:
既得利益者....益你媽拉...
息嘴巴? 臭你老木拉
本來舊攤新攤都是在競爭
舊攤賣的東西沒有生意,新攤用更高的租金承租下來還能賺錢
這是他的本事
自由市場本就如此
只有下九流的鄉愿市卒
才會自認租來的攤位,有權利可以不用面對市場競爭,甚至轉租賺錢還天經地義
租約到期不讓你繼續轉租也不行?
現在市場知名度出來了,漲租金也不行?
會不會改天地主不把土地賣給你也不行了?
真那麼行大家出個幾千幾百萬,去租塊空地自己搞個"市蟲夜市"就好了
講那麼多,還不就幾個賴著人家土地吸血的地痞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