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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豐夜市 - 新聞背後的真實內幕 (我被停權,只能回答在第一頁 - 陸續增加內容 1/10)

擒妖伏怪吾在先 wrote:
既得利益者....益你媽拉...

息嘴巴? 臭你老木拉

本來舊攤新攤都是在競爭
舊攤賣的東西沒有生意,新攤用更高的租金承租下來還能賺錢
這是他的本事

自由市場本就如此

只有下九流的鄉愿市卒
才會自認租來的攤位,有權利可以不用面對市場競爭,甚至轉租賺錢還天經地義
租約到期不讓你繼續轉租也不行?
現在市場知名度出來了,漲租金也不行?
會不會改天地主不把土地賣給你也不行了?
真那麼行大家出個幾千幾百萬,去租塊空地自己搞個"市蟲夜市"就好了

講那麼多,還不就幾個賴著人家土地吸血的地痞罷了
擒妖伏怪吾在先 wrote:
事情開始的時候..當你知道你自己擺的位子被新攤劃去的時候我看你會不會靠盃...(恕刪)



請問這是你的地嗎?

你憑什麼要求此位子?
憑租約?
憑耍流氓?
憑違法手段?
說你黑道還客氣,
黑道有時還會講道理,
你不講理,
又亂罵人,
誰會理你啊。

低調一點裝可憐,
外人還有可能同情你,
你連裝可憐都不會只會耍流氓不講理,
你等著到法院讓法官教教你法律規定吧。

在瑞豐夜市默默擺攤
自救會會場地就在附近
常見許多攤友對他們提出意見
不為自救會成員同一走向
就會受到厲聲的圍剿
看完大多數人的PO文
現在的討論宛如在瑞豐夜市自救會會場般
只要發出異聲就會被漫罵 被釘滿頭包
產生不敢再發言 只能默默看這件事情繼續發展
瑞豐夜市管理有限公司前負責人msc333也在單行道PO文
因此得知與自救會會長的關係

但這總歸就是利益關係在作祟
完全把只想賺錢養家糊口的擺攤者玩弄在手中
只要談不攏要存要滅只在你們一念之間
甚至能看出最終目的是吞噬整夜市
進而讓我們加入舉白旗抗議的行列當中
這樣只讓他們更加的為所欲為
擺攤者你們又如何想像這樣的局面發生

聽說瑞豐夜市管理有限公司
起先要什麼責任擔保金 五天都有營運的人
每格要壹拾五萬元 3格攤位的人就要肆拾五萬元
10格使用攤位的人就要壹百伍拾萬元
租金還要另外計算
沒錢繳公司可分開押期本票
假如這些本票遵從法律途徑 沒錢繳款法院就會強制執行
如交給錢莊集團處理 後果會是怎樣我想大家可想而知
幸虧不久後 五天都有營運的人
每格責任擔保金降為一萬五千元
攤友還爭議的是還要分區段收租金
瑞豐夜市管理有限公司又不清楚哪邊的生意比較好
哪邊只是充充場面 胡亂收取造成不公平事情發生

最近連msc333也無故消失不發言
覺得現在自救會種種作為好像已接收瑞豐夜市管理有限公司的權利
還整場發傳單要收取自救會基金
不曉得我們這邊是否沒繳也會被強制收取
那邊沒繳的攤友是否會不能繼續擺攤
或者是有其他”意外”
自救會成員在Mobile01的表現已是如此
在瑞豐夜市裡更無人敢直接與他們面對面表達自己的意見
只能遵奉他們意見而行
到最後整個瑞豐夜市被控制住又將是如何的場面?
希望有見到瑞豐夜市新聞背後的真實內幕的網友
能給瑞豐夜市管理有限公司、自救會成員、發位者、新攤、默默擺攤者
一些意見或不人身攻擊的評論
畢竟對大多是的攤販而言這時維生的地方
太多的紛擾對他們而言都是無意義的






擒妖伏怪吾在先 wrote:
to flybluepig

領北叫小巴不爽來找我別躲在網路上出來面對!!!!!!!!!!


小巴你別躲在網路上 出來面對
出來啊
先拍張光碟來我看看

沒光碟學人家嗆啥面對~阿西巴辣一個
自救會不爽影音自拍
重頭看到尾(真佩服我自己 居然把它看完了)

看完後一個感想 全身起雞皮疙瘩 整個無言

(一直不爽... 出來面對...)完全沒有建設性的東西

說真的 你們可以自己開公司了(叫瑞豐 (爸戰土地)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加油


台中小康 wrote:
請問這是你的地嗎?

你憑什麼要求此位子?
憑租約?
憑耍流氓?
憑違法手段?
說你黑道還客氣,
黑道有時還會講道理,
你不講理,
又亂罵人,
誰會理你啊。

低調一點裝可憐,
外人還有可能同情你,
你連裝可憐都不會只會耍流氓不講理,
你等著到法院讓法官教教你法律規定吧。


這就是重點 請認清事實

動不動就飆髒話 要不然就是要電話 還要跟人家約出去 請問是要約出去幹麻 泡茶聊天唷

哀 你們 跟地痞有什麼兩樣

請版主管一管 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 01
dragonzen0314 wrote:
這就是重點 請認清事實

動不動就飆髒話 要不然就是要電話 還要跟人家約出去 請問是要約出去幹麻 泡茶聊天唷
...(恕刪)


應該還好啦...在網路上的好處就是人不見人. 罵給它罵. 有人愛告的還是告的成滴.
不就跟二 三十年的士林夜市一樣嗎,
只要有能賺大錢的地方,就一定會有這些狀況啦!

就連經營公司都避免不了要空降一些達官貴人的皇族,
何況是這種這麼鄉土味的經營模式。

看開點,商人就在商言商就行了,管他怎麼漲,沒錢賺就閃人,沒必要拿生命去玩。
test one two three
一.一"
事情還沒結束阿?XD

老早就講了!
不爽?就直接認賠殺出!一切雲淡風輕!<個人建議!

想爭?那就認份一點玩一票大的!反正最終兩邊都沒好處大家一起死!<若這是某些人的目的那你們就是被利用者!

玩不起?那就繼續忍受吧= ="<你能忍多久?

三條路.兩種不同的結果!

你們要哪種?
若是我.直接認賠殺出一了百了.洗碗工我都做過了.還有啥工作不能做?
要講希望?
要談未來?
在自己沒有留給自己任何一條後路可走的時候都是廢話= ="

與其在這裡吵...
不如你們兩邊約時間對拼.死的輸.活的贏!
要走這條路嗎?
應該有更好的方式!


年過完.
雙方好好坐下來談.讓兩邊主事者對談.其餘現場閒雜人等閉上嘴巴不要妨礙.
當然!擺爛不想來的你們也可以跟他說:{這是你的權益.我們已作到告知義務責任!}
時間地點都講了.不來就是他個人問題!
當天會議過程全程攝影記錄.兩派人馬最好各有兩份不同角度拍攝的影片以供日後爭議做參考證據!
這樣有個好處:
雙方當天所拍攝的影片.在同一現場最少會有四份影片.
若有人想拿影片表人的話.其他完整版本的帶子就可以做比對.誰是有心人將無所遁形!

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頂多互不侵犯!
但你們的問題點是在於:
{利益分配不均!!}
不用砲!這就是事實!

今天.你們的共同利益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
端看部分人士願不願暫時性的犧牲一點眼前利益換取日後更大利潤.
是要維持現狀自己獨吞.導致沒有新羊近來待宰?
(北部有幾家店就是被網路弄倒的.想鐵齒可以試看看網路消息散開速度多快XD)
還是要共同創造生機?
這已經不是"瑞豐倒.自己沒倒就好"的問題!
而是"瑞豐倒.自己也會陪葬"的...以嚴重程度來說算是唇亡齒寒等級的問題!
我也不太相信擺爛可以以撐多久=.="
我看過最快收掉的店:
從改裝潢到正式營業>>三個月
正式營業到收掉>>14天內!
(目前台糖便利商店冠軍.三天就掛了= ="<<新聞報的)

要毀掉一個生意的手段?太多可以挑了= ="
要維持一個生意的長期營運?只有一個法則!
就是彼此取得共識並調整利潤比例.若一方想吞食一方?大家一起收攤滾蛋!誰都沒好處!

雙方請記住一件事情!
對你有恩的人事實上不一定就要支持或為他賣命!
不用講我忘恩負義!
有恩該還.有情該償我還知道= ="
但是若走的方向跟當初他所說或是跟自己預期的有出入...
最好先衡量一下!
不要雙方都是被賣了還在幫人用數鈔票講輸贏.很難看的= ="

希望所有關心瑞豐夜市的 人都在此關心 那麼這裡就是 大家開 協調會的 地方

自救會如果這麼做 或許能救 攤位卡人 , 更能幫 無攤位卡人!!!!
1.二房東與代租者 : 沒錯!可以轉租,但不可以租到這麼貴!
瑞豐自救會如要獲得完美榮耀的勝利,敬請幹部們為所有 無攤位卡承租者 爭取轉租合理價
應落在525元[成本350]
-目前成本350元[舊場]出租行情為 平日700元[星期二 四 五 日],大日900元[星期六]-

每格公告轉租價應為525元的原因
[成本350*1.5=525] : 出租的人得到有限的補貼,承租的人也不會有被剝削的負面情緒.


但是 : 轉租價的下降將會造成當年租金漲價的 租價競爭循環 ,沒有位子的人為了承租固定的位子,自願調高承租
價格,或許您不願意相信,且讓我誠實的告訴各位,瑞豐夜市的租金會漲價,是大量的承租者過於看好瑞豐夜市
的潛力,寵壞了二房東們,而如今發現瑞豐夜市消費者的實力並不如高額租金所應該代表的高額收入,承租人
才會因此討厭二房東或代租者,如果能賺錢,再貴也值得[就像百貨公司對所有專櫃收取所有營業額的17%
~33%的佣金,但因為投資報酬比例仍佳,便接受此佣金比例].

解決辦法:
長期承租者
:只要沒有人競爭承租該格位,自救會便應挺身公平捍衛 轉租價為525元;若產生願意提高價位承租者,則
[月季繳] 高價承租者與出租者應在自救會公證下提出自願加價書,一式三份[三個月簽一次,出租者,承租者,自救
會各一分,已備將來產生 毀謗二房東高價出租 爭議之考];如果二房東私下以高價出租給 長期承租者,
未經自救會[將來應為 瑞豐夜市 自治管理委員會]公證且經檢舉者,開議 公評會,最高逞罰為將 攤位
證 轉讓給該 長期承租者.--讓承租者的保障較大,自救會的公信力愈強,支持度就越高,更可讓擁有 攤
位證 的出租人 因為保護 攤位所有權 而增加 夜市向心力 與 守護自治規則 的牽制力.

短期承租者[未達月季繳資格者]:一律以525元出租,沒有例外,任何代租人都要把關轉租價 525元,單日承租者 也
不可提高價位承租,無論承租者與出租者在任何時刻委託 代租者 任何時間的位子,
只要該格位的單筆出租次數未達月繳資格,皆以525元公定轉租價格出租,承租者如
果遇到 代租者 出價高於 公定轉租價525元的價格要出租,請不予理會,並以匿名
簡訊給 瑞豐夜市 自治管理委員會 檢舉提報 代租人的高價轉租行為,由 自治委員
會 調查,經查證屬實,即將該 委託出租人 的該格位 攤位證 在公評會公開拍賣,
出最高價位者,現場以現金交易得標.[人人都有機會當攤位主,而攤位主更該尊重承
租者的生計與合理公平的租金]

ps.懇請各位瑞豐納美人[阿凡達] 對本建議 踴躍發言與反應,如果這是你想要的,請給予支持,告訴自救會的幹部;如果您不同意,請回應批評這篇文章,讓我們一起把公平的規則建立起來,只要是大家一起同意的規則,大家就會一起遵守,這是讓我們可以不被地球人[外來公司]殖民的生存大計,包含 無攤位卡人 攤位卡人 代出租人,每一位都是 瑞豐納美人,尤其是覺得自己毫無保障被剝削的 無攤位卡人,我相信 只要 自救會 為 無攤位卡人 著想,聚集 攤位卡人
的大愛,這將會是一場令人感動與圓滿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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