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送去警局 一樣的時間 撿到200萬的可以多拿30萬報酬似乎不合理
其實 你只要撇開道德的觀念 用現實的角度去看 你就能理解大多數人
大多數人的本性都是貪婪的 我相信那一個婦人遺失2萬元的時候
是非常懊惱跟難過的 那時候的她也許會想
只要讓她找回錢 那怕只找回一萬 哪怕是只找回5千 都比損失2萬元來得好
可是當她知道她的錢找到的時候 她不這麼想了 2萬元都是屬於她的 她不需要跟任何人分享這一筆錢
她沒有看到原本已經不屬於她的2萬元回來了
至少她能拿回1萬4 卻反過來怪女學生要拿走她的6千 這才是人性的醜陋
掉錢的人自己為自己掉錢的過失負責 就算是自己的小孩因為自己掉錢沒飯吃
那也是這一個粗心婦人自己要負的責任
請不要把自己要負的過錯 責任 轉嫁在他人身上
我很認同目前大家對此事件普遍認為現在的人道德有問題
那一個婦人的道德就有問題 她自己粗心將2萬塊錢弄丟 女學生撿到錢拾金不昧 沒有占為己有
還利用自己的時間將錢送到警局 依法要求婦人提供3成的金額 捐款給動物保護團體
婦人本來損失2萬多元 現在至少可以拿回1萬4千多餘元 但婦人沒有看到自己粗心導致的過失
也沒有看到因為女學生的幫助使他少損失1萬4千多餘元 不但沒有感謝女學生 還怪女學生
像這樣不知道感恩圖報的人 道德就有問題 根本不值得人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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