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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台中小康 wrote:
其實我認同企業遇到消費糾紛一定先道歉再釐清事實,

但消費者找記者帶攝影機一同採訪,(不論消費者為主動或被動邀約記者於廠商來訪時同時報導)
如當時廠商在未釐清原由即先行道歉,
是否讓媒體大幅報導廠商產品疏失,
對其商譽造成損失。

節錄你的兩段話,推敲你的想法︰
1.你也認同『一定先道歉』再『釐清事實』
2.可是你(消費者)跟媒體在一起,我(廠商)就絕對不能低頭(無論事實真相為何)。
這兩點是你的基本想法,對嗎?
沒關係,我也講講我的想法,如果我是維大力,既然我有今天的能力(壓制所有新聞不撥出)
表示我的媒體關係有一定的友好程度,而這個程度一定是你(消費者)所不知、所不如的,
那麼~我更可以大大方方的在媒體面前『表演』一番啊
假設~我到了現場,帶著一箱維大力,然後當場表示『萬分抱歉,我們公司的產品出廠時絕對沒問題,
但是為什麼到了您(消費者)手上卻變成這樣,我們會回去嚴加詳查,這次造成您的驚恐,真的很不好意思。
這是一點小意思(一箱維大力),一個紅包給您壓壓驚。你買的所有維大力就讓我帶回去詳查,這樣好不好?』
以樓主的態度,相信一定可以接受這樣的處理態度,這件事情也就不會鬧的這麼大了。

當然,以上都是我的『揣測』、『推論』、『如果』,沒有任何驗證的可能性,
只是,相信『台中小康』您也是社會歷練有一定程度的人,這大概就是像某電台主持人常講的『社會事』嘛
台中小康 wrote:
事實才能釐清消費者或廠商為善意或惡意

事實為何,根本一點重要性都沒有。

不管螞蟻是怎麼進去的,是事主放的、或是廠商品管不良,那都不是重點。
也不是與事主見面時,有沒有媒體在場、媒體「希望」怎麼報導,同樣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廠商在面對消費者提出「你們的產品有問題」的時候,第一時間的態度與作為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家食品製造業者可以保證「我們的產品百分之百不會有任何問題」,
所以在消費者提出質疑時,即便你認為是對方惡意中傷的機會比較大,你也不能現場發作出來。

這是客戶服務,遇到不滿意的消費者,要做的是「馬上安撫消費者的情緒」。
今天廠商代表如果是這樣說:
「不好意思,讓您喝到有問題的產品真是抱歉,請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一定會查明真相的。」
「若確認是本公司的疏失,那我們一定會做出妥適的賠償,再跟您說聲抱歉。」

後面還會有問題嗎?
屆時查證結果把證據攤在陽光下,自然可受大家公評。若是事主惡意中傷,那再走法律途徑也還不遲。

今天大家的焦點根本不是在產品裡面有螞蟻這件事情上面。
去吃碗陽春麵,都有可能看到湯裡面有半隻蟑螂了,食品內容出現瑕疵,實在不是能苛責的點。
今天的重點完全在於廠商的態度,說真的,時間久了,日後根本不會記得這產品曾經裡面出現螞蟻;
吃過那麼多東西,裡面發現有蚊子、蟑螂、蒼蠅的多如繁星,我也不會記得是在哪裡吃到的。

但是廠商對於消費者的態度……我想我可能會記一輩子。
事實究竟為何,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台中小康 wrote:
其實我認同企業遇到消...(恕刪)

請問以此件狀況(消費者找媒體陪同採訪之狀況),
...(恕刪)




醜一...

不爬文亂說 不符事實...

不合您的形象喔....?
貪是貧字頭 慾多化成愁 千江取瓢飲 知足自長流
J大很久都沒上來更新了 不知道後續處理的如何!@@?
60D+s30 1.4.....希望持續增加中(*☻-☻*)
台中小康 wrote:
其實我認同企業遇到消...(恕刪)

應該說

伸手不打笑臉虎
真相還沒出來,弄那麼硬對廠商只有壞處沒好處

假如事發第一時間(應該說也不算道歉)
第一時間
虛心接受
虛心檢討
然後釐清問題

我是很認同,會繼續支持購買

事情都還沒真相
態度這麼硬
那就是表示工廠100%完全完全完全不可能發生錯誤....有可能嗎?

所以囉,這樣的態度假如下次我真的買到有問題的產品,一樣會被南亞食品告
我又不是笨蛋

當然不買,明哲保身。
誰會笨到買他們的東西還要被告。

拒買 拒喝 南亞食品 維大力 螞蟻 汽水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應該說

伸手不打笑臉虎
真相還沒出來,弄那麼硬對廠商只有壞處沒好處

假如事發第一時間(應該說也不算道歉)
第一時間
虛心接受
虛心檢討
然後釐清問題

我是很認同,會繼續支持購買

事情都還沒真相
態度這麼硬
那就是表示工廠100%完全完全完全不可能發生錯誤....有可能嗎?

所以囉,這樣的態度假如下次我真的買到有問題的產品,一樣會被南亞食品告
我又不是笨蛋

當然不買,明哲保身。
誰會笨到買他們的東西還要被告。

拒買 拒喝 南亞食品 維大力 螞蟻 汽水


非常同意

以前曾經在大賣場打工過

大賣場 真的什麼鳥事都有~

以比例來說 每周最少都能找出一個可以上新聞的點

但是為什麼實際上大賣場被拿去新聞報的案例確只有少數產品有問題的案件呢?

很簡單阿 就是客服

客服做得好 客人的的怒氣被安撫下來

自然就不會演變成嚴重客訴 or 上新聞

所以我想維大力還是好好請個客服吧~
台中小康 wrote:
其實我認同企業遇到消費糾紛一定先道歉再釐清事實,

但消費者找記者帶攝影機一同採訪,(不論消費者為主動或被動邀約記者於廠商來訪時同時報導)
如當時廠商在未釐清原由即先行道歉,
是否讓媒體大幅報導廠商產品疏失,
對其商譽造成損失。

如大家說他只是道歉並未承認疏失,
以現今民眾之水準大家認為是否會有你沒錯為何道歉,
你道歉即表示你有錯之觀念呢?

但如其為維商譽提出質疑,
又被認為狡辯,
請問以此件狀況(消費者找媒體陪同採訪之狀況),
你是廠商你會如何做呢??

現今有人說事實不重要,
但我認為事實非常重要,
事實才能釐清消費者或廠商為善意或惡意,
善意及惡意才是大家是否應予撻伐之判斷才是。
...(恕刪)



康哥加油...

樓主也要加油,千萬不要找人主動去河蟹,這棟樓有很多人會哭喔

還有看這態勢,維大力還是顯得不尋常的安靜,我猜他們最後大概不會尋求和解一途,樓主真的要挺住唄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Unconscious wrote:
這是客戶服務,遇到不滿意的消費者,要做的是「馬上安撫消費者的情緒」。
今天廠商代表如果是這樣說:
「不好意思,讓您喝到有問題的產品真是抱歉,請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一定會查明真相的。」
「若確認是本公司的疏失,那我們一定會做出妥適的賠償,再跟您說聲抱歉。」

後面還會有問題嗎?
屆時查證結果把證據攤在陽光下,自然可受大家公評。若是事主惡意中傷,那再走法律途徑也還不遲。
...(恕刪)



非常好的說詞,
本人非常認同。


至於本事件為何不是這樣之結果,
可能為該公司副總處理經驗不足EQ不高所致,
但既然事已至此,
我只能說大家都沒錯,
只是廠商與消費者立場不同看法也有不同,
但如廠商當天之說詞為上述內容,
我相信真的現今結果會大大不同。


katsumi wrote:
假設~我到了現場,帶著一箱維大力,然後當場表示『萬分抱歉,我們公司的產品出廠時絕對沒問題,
但是為什麼到了您(消費者)手上卻變成這樣,我們會回去嚴加詳查,這次造成您的驚恐,真的很不好意思。
這是一點小意思(一箱維大力),一個紅包給您壓壓驚。你買的所有維大力就讓我帶回去詳查,這樣好不好?』
以樓主的態度,相信一定可以接受這樣的處理態度,這件事情也就不會鬧的這麼大了。
...(恕刪)


這的確是一種雙贏之說法,
給你鼓勵。
台中小康 wrote:
其實我認同企業遇到消...(恕刪)


歪理很多的感覺

道歉不代表產品有問題,是你一直覺得當場道歉,就是承認自己的產品有問題

道歉,可能是產品從原料到消費者手上任何一個環節有問題,也有可能是產品在消費者手上才出的問題,也有可以真的就是消費者栽贓,但無論如何,今天出現在畫面上的就是自己的產品有問題,不是你道歉,難道是消費者道歉?難道是記者該道歉?

道歉只是一種態度,無論在什麼狀況下,對自己產品的一種態度,世界上沒有一個廠商,沒有一個製造者,可以保證自己的產品,從原料、製作、包裝、出貨、運送、銷售一直到消費者保存,所有環節都不出錯,但今天問題出現在你的產品上,道歉,就是負責的一種態度

負責什麼?負責把出錯的環節揪出來

就算是消費者陷害,找出證據,是誰的責任?當然是廠商,不然還有誰

那是不是該道歉?

事實重不重要?當然重要

但事實不是你一句話就會出現,也不是連採樣化驗都沒有,指凹為洞,拍胸脯保證製程無問題,提出4度C保存不會有螞蟻,更不是提告可以證明

我們只看到這間公司,在產品出現問題後,只想到商譽受損,完全沒有檢討自己的責任有沒有盡到

維持商譽那麼重要,為什麼一個小小地、無關痛癢的道歉,然後簡單的採樣、化驗,認清事實之後,再採取行動,如果是消費者造假,那更可以大方提出告訴,如果是其他環節出錯,更應該負責的處理,這樣商譽才能維持,甚至更好,不是嗎?

可惜我們只看到一個號稱強調商譽的廠商,不負責任的撇清一切關係,把原因歸咎給消費者(指凹為洞,使用者保存不當),甚至提告,企圖用脅迫的手段讓消費者噤聲


雖然說,我也有疑惑,維大力也不是多有名、有勢的廠商(至少在我的認知裡不是),為什麼各大新聞媒體都要買他的帳,是不是當場樓主作假已經被拆穿,但是看到首波新聞,以及後續各媒體用一樣的新聞稿,我就不再懷疑

媒體怕被告嗎?這種東西,我想他們沒在怕的,就算這次真的是樓主造假,後來被抓到,媒體會有事嗎?不會阿!
一則視而不見,一則報導維大力勝訴,有何損失?沒有

那為什麼新聞要下架?

答案只有一個

至於樓主,我只能說很遺憾,遇到這種可惡的廠商,大家只有心中祝福,在網路上宣傳,其他也沒什麼可以做

罐中螞蟻的事實或許沒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但呈現在眼前的這些資料與事情發展,我想事實大概跟我的推想差不多

罐中螞蟻是否是真實,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會有一群人永遠不再買維大力的任何商品,而且這個人數還可能不斷增加,這才是真正存在的事實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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