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5

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孤寂之狼 wrote : 這種事情你怎麼不早說啊~~上面幾個回文都是收到退款後才改內容的~~

...(恕刪)






之前就都說過好幾次了呀,但某人跟受害人都說,是被我們大家惡意中傷,他才是受害人等語,要受害人改文,不然要律師提告po文的受害人妨害名譽等等,所以受害人畏懼真的會被提告,只好改文或評價

我也回應很多次,受害人po文根本不構成誹謗,反倒是賣家構成強制罪,去年報導過兩起判決,一個是餐飲店家,一個是汽車討論版,都是店家跟汽車店家強迫要受害人修改不利文章,一個緩刑,一個易科

哪知道,還是那麼多受害人不爬文

ps,他說他有律師,據我知道
榮威法律事務所根本不存在
而這位曾先生,還說他的律師要告加重誹謗或誣告什麼的,他律師的執照不知怎麼考的,連妨害名譽跟誣告刑事的構成要件不知道讀到哪去,他律師居然還讓他用簡訊威脅若不刪掉這棟樓,就要檢察官以加重誹謗偵辦
拜託,他律師可能沒教他,他已有觸犯侵權行為以及恐嚇罪之虞

律師可能也沒教他,他要告人妨害名譽,他自己卻構成加重誹謗跟公然侮辱,他告陳先生,陳先生也可以告他,因為他之前的文章有罵陳先生跟陳先生的工作室
所以,他的律師很棒
今天早上終於已經收到退款了



另外感謝大家的關心..............

frankhsu0423 wrote:

今天早上終於已經收到退款了



另外感謝大家的關心..............




今天早上終於已經收到...(恕刪)



恭喜唷~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給多位受害人或是未來有可能成為受害人的網友

之前的樓層有好心人提過
提告日必購侵占的機率會比詐欺高
在此,我要向那幾位會員拍手鼓掌,也崇敬他們的法律所學

通常,多數檢察官會以被告有賠償原告原先損失金額,而以不起訴處分論
因為詐欺行為就算構成,但事後有賠償原告金額,無法證實被告的確含有詐欺意圖存在
會被認定為具有不法意圖的都是詐騙後,人間蒸發或是完全不理不會也不賠償
像是新聞屢屢報導的詐騙集團即是

所以,我現在要說的是((因為剛收到訊息,剛好來發表))
原來這種網路拍賣糾紛,真的可以用侵占來走訴訟
我現在說一下我上個月所聆聽到的
某位經營網拍化妝類的賣家,被原告以侵占罪而非詐欺罪提起告訴,而且檢察官起訴處分
原本被依照簡易判決,但後來不知什麼原因被法院駁回,變成審判庭處理
當天審判庭的審判判決時,原告告知法官,被告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後,才說要退款一萬多元
但原告告知法官,之前屢次一直請求被告退回款項,但被告總是不以為意,並且一拖再拖
在收到傳票以前以及收到後,被告確切的侵占了她的財產,這期間一直侵占住她的這筆財產權
原告還告知法官,一萬多元的金額,在這段時間被占有,並且這是她每個月工作薪資的三分之一
原告也告知法官,在偵查庭時,檢察官也有詢問雙方是否有和解意願
但是原告還是以"侵占時間點"來主張不願意和解,因為侵占罪的構成以行為而論
而被告聲稱,物品早已要寄給買家,但買家卻不願意收取,所以她根本沒構成侵占行為
但當庭,檢察官馬上站起補充,若買家不願意收取物品,賣家理應退還款項而非占據
檢察官還說,若賣家延伸出損失費用,可以另行調解或是請求法院安排調解委員中心居中,而非擅自侵占原告財產,以原告不願意收取貨品為由,而將物品及金錢這兩樣都占為己有這個理由來撇清應付責任

而,法官聽完雙方陳述以及檢察官補充後,告知被告,還是積極與原告和解,如果原告願意和解,則可以緩刑

以上


這樓層之前已經有數位提及侵占一事,但我真的沒想到以侵占跟詐欺相比,侵占罪的確範圍較廣些
如果有人沒有拿回錢,或是只拿回部分退款
建議這些人,請走一趟警局"備案"
告知員警網路拍賣,但賣家並沒有寄貨或是退回全部款項
因為若賣家聲稱物品已到卻沒寄貨也不退款,就我上面那個例子
而若只退回部分款項,一樣,就上面的例子,可以主張未退回的款項被侵占
這個法院有多起的判決實例
例如像是原告擔心私房錢被發現,於是藏放給朋友保管,而其間有陸續拿回一些拿來當生活用
但後來要全部拿回來買房時,部分未拿回的款項被朋友以沒有白紙黑字無法走民事訴訟為由,直接提告侵占罪
像這個還是都沒憑沒據,更不用說,當初網拍的時候要討回款項,一來一往的更多證據可以交由司法單位


總之
去警局備案一下,備案時間花費只需十幾分鐘
如果在對方接到警員的電話還是沒有按照時間退回款項
告知一下員警,然後就是變報案製作筆錄畫押,函送地檢
而若備案完或是報案完,還接到對方的騷擾來電,告知一下該警局任何接聽或現場員警,這個可以以社會妨害秩序直接函送

祝福受害的各位可以順利拿回款項

v3su wrote:
給多位受害人或是未來...(恕刪)


給大大拍拍手~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給捎訊給我的網友

首先
日必購賣家跟您說您買的成人影片是違禁品,您聽他唬爛
如果這個就是違禁品,那街道上有很多有營業證的航空影片,不就違反一大堆??
還甚麼"說要幫我追貨,還跟我說我買的是違禁品,他不怕我去跟消保官申訴"
這個人連貨卡在海關,連購買美國商品卻扯到日本大地震
是在搞笑嗎??

所謂的違禁品,是指"台灣法律所規定的"
類似毒品或槍砲彈藥等等
而成人影片若是三點全露,即可以當作違禁品而論,那麼電影上演的以及發行DVD有版權的三點全露沒打馬賽克得獎影片,怎麼說??
台灣是以著作權以及擔憂妨害風化等等,所以沒有授權所謂的"版權"
那是代表若有人販售沒版權或盜版的影片,那賣家或店家會依照違反著作權及妨害風化送辦
那請問跟買家有什麼關係??為何跟您說不怕您找消保官投訴??笑話,這是違禁品哦??
那若照這種說法,這位賣家幫您代購還幫您從海外託運寄來台灣,不就也犯法??
那您趕快去告,快點告,我相信若照這位賣家跟您講得,到時候上法院判的罪絕對比您重
為何??因為他明知這是犯法,卻還去做,您頂多是教唆犯而已,他是"正犯"
所以趕緊告,按照他的說法,是他有事,放心

而建議您,現在錢沒拿回對不對??
不用去警局報案詐欺,不用,備案侵占罪以及跟員警舉報妨害風化罪
為何??因為他"主動推銷您特殊影片",就算是他幫客人代訂,客人忘記拿走,但他敢賣,就是妨害風化罪
因為是客人忘記拿走,他已經成為"銷售方",再看看這個罪有多重
也看看屆時會不會再被檢察官以違反著作權另移送給法院偵辦

快去
看到我這文章後請趕快去警局
光是妨害風化罪,夠他瞧
那個罰金可以重到,非常非常可觀,我不騙您,重到非常非常重
今年2月初也請該業者代購排氣管

店家希望有問題可以直接打電話反應

可以第一時間來處理避免誤會



排氣管?!我做代購的朋友最近才再問能不能提供服務呢~~
andytien wrote:
今年2月初也請該業者...(恕刪)
孤寂之狼 wrote:排氣管?!我做代購的朋友最近才再問能不能


很多都看看就好
因為十個人裡,有八個遇到的情況都一樣,有兩個是本尊開分身來講自己好

而八個裡,有七個事後講出好聽話就是被搓湯圓
就只有一成機率是不怕,勇於說出過程不修改,可惜
在我上面的那一篇是修改過的內容~~

v3su wrote:
很多都看看就好因為十...(恕刪)
  • 4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