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之狼 wrote : 這種事情你怎麼不早說啊~~上面幾個回文都是收到退款後才改內容的~~
...(恕刪)
之前就都說過好幾次了呀,但某人跟受害人都說,是被我們大家惡意中傷,他才是受害人等語,要受害人改文,不然要律師提告po文的受害人妨害名譽等等,所以受害人畏懼真的會被提告,只好改文或評價
我也回應很多次,受害人po文根本不構成誹謗,反倒是賣家構成強制罪,去年報導過兩起判決,一個是餐飲店家,一個是汽車討論版,都是店家跟汽車店家強迫要受害人修改不利文章,一個緩刑,一個易科
哪知道,還是那麼多受害人不爬文
ps,他說他有律師,據我知道
榮威法律事務所根本不存在
而這位曾先生,還說他的律師要告加重誹謗或誣告什麼的,他律師的執照不知怎麼考的,連妨害名譽跟誣告刑事的構成要件不知道讀到哪去,他律師居然還讓他用簡訊威脅若不刪掉這棟樓,就要檢察官以加重誹謗偵辦
拜託,他律師可能沒教他,他已有觸犯侵權行為以及恐嚇罪之虞
律師可能也沒教他,他要告人妨害名譽,他自己卻構成加重誹謗跟公然侮辱,他告陳先生,陳先生也可以告他,因為他之前的文章有罵陳先生跟陳先生的工作室
所以,他的律師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