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語音學/聲韻學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很有趣。不論Skype這個字是不是英語,至少不是我們本土的語言。從外來語言吸收過來的單字都需要經果語音的適應調整,以符合本土語言的語音特性以及音韻結構。由於中文音節結構簡單,許多英文中單音節的名字到中文就必須拆成多音節。例如:Mark(馬克)、Matt(麥特)、Tom(湯姆)。若比較[p],[t],[k]三個子音,會發現[t],[k]若出現在最後,到了中文常會用"特""克"等字來取代,這兩個字剛好具有相同的韻母,也就是"惡"的韻母。(本站反注音文,使得我無法直接用注音符號說明。)相較之下,[p]的特殊之處在於到了中文後,沒有對應的音,也就是你找不到發作["波"的子音+"惡"的母音]的中文字。因此,即使講中文的人常常用["波"的子音+"惡"的母音]這個音(聲帶會振動喔)來取代英語[p](聲帶不振動喔),但相較之下,畢竟這個組合並不符合中文的音節結構。也因此,雖然違反英語的發音規則(字尾Silent "e"如:type, site, hike),也違反國際音標發音規則(\"e\"應該唸作類似"黑"的母音),但看"e"唸"一",對我們來說是最自然的發音了。而形成的音"屁",恰巧跟"打屁"的語意又相當吻合。因此,唸作"死蓋屁",得到至少音韻方面以及語意方面的正面支持。版上朋友砲火猛烈,對錯很難說。我在這裡提供一點點語言學的分析,也歡迎大家給我回應。ps: 如果有人問說為何不是唸作"死開屁",這又是另一個有趣的問題,牽涉到無聲子音在不同環境下送氣與否的問題。
「不論唸錯是有心或無心,任何人都有權利接受或不接受。」這句話我沒辦法接受,既然您都說出「唸錯」二字了,又怎能知錯不改、一錯再錯?原來"SKYPE=SKY + TYPE"呀!那我以後就知道如何跟別人解釋了。況且,SKYPE又不是寫成很像"SNOOPY"的"SKYPY",應該不難理解吧?語言的確是活的、會隨時代推移變更,但不能老是拿明日作為藉口來掩飾今天的錯誤。事事都以最低標準要求,當然日子過得輕鬆;但除了溝通,我們應該可以要求自己懂得更多一點。最後,我想以之前兩位網友說過的話做個結論,接下來無謂的討論就此打住吧!「過去因為不知道而犯錯,那還情有可原。既然有正確的讀音,就唸正確的讀音。這是對別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過去的錯誤是要拿來當成借鏡,而不是犯錯推諉的藉口。」
Lespaul wrote:你有標準在,你說是原廠說的算需要的是一點包容心和放下"單一標準"的價值觀 你怎麼一直看不懂?!我已經說了好多遍了:怎麼選擇看個人,我只是告訴你原始的正確的你卻一直說我不接受時下的錯誤會導致我被語言演化的洪流淹沒現在是誰不能包容誰?很多人唸錯是因為他以為本來就這樣唸!現在告訴你原本怎麼唸,多個資訊不曉得你力爭到底的理由是什麼?老師也可能喜歡在聊天時把尷尬唸成“間借“但是他不會在國小的國文課教小朋友唸“間借“小朋友也不會舉牌抗議課本說這樣會違反語言洪流這樣你又懂嗎?
各位還記得以前Intel的中文是什麼嗎?多年以前, 中文的Intel是叫做"英代爾",但今日則是叫做"英特爾".昨是今非, 今是明非啊!這沒有絕對的對錯問題, 也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而是跟著市場走,市場上有唸"p"的, 也有唸"pi", 說不定還有唸"pu"的,只要大家都來用, 我想SKYPE公司應該都會佷happy的!!
daKKK wrote:你說的我可以接受大家都知道在說什 就行了不要給我扯什尊不尊重 很無聊 1. 不是我說的2. 人家的意思是:故意唸錯名字跟取綽號不同。如果人拿你爸爸的名字開玩笑呢?這樣是不尊重,跟多元文化無關3. 對語言的尊重是很多人都有的,就像我們也會尊重自己的母語。如果有外國人來學習國語,我們也會儘量教他最正確的,不希望他學錯的再回去教他同胞那些錯的。這種出發點是個初衷,說人家拿來吵嘴太嚴重。
Leach wrote:各位還記得以前Intel的中文是什麼嗎?多年以前, 中文的Intel是叫做"英代爾",但今日則是叫做"英特爾".昨是今非, 今是明非啊!這沒有絕對的對錯問題, 也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 這應該又是另一回事吧!“英代爾“跟“英特爾“都是官方自己訂的照著公司頒佈的中文名稱走,本來就沒有尊不尊重的問題啊:)重點是,如果有人以為英特爾公司的英文名稱是:Intol你應該也會告訴他是Intel吧而之後他想怎麼作文章,那就是個人的事嘍!
zoommate wrote:還是老話一句,說「唸錯」太沉重,不如說和「原廠公佈的標準不同」 這個我解釋一下我的看法好了有些人是因為不知道怎麼唸所以人云亦云,所以唸錯了也不知道。就像有人第一次見到“尷尬“兩個字剛好聽到別人開玩笑唸“間借“,就以為是這樣唸這種人是因為不知道原本的唸法才弄錯的,我把他稱為唸錯。就像你的小孩從來不知道“尷尬“應該唸“尷尬“,做爸爸的也會告訴他:你唸錯嘍!而另外一種當然就是相反的人,他不是做不到正確的發音,是不想做。不為,非不能也這種人喜歡在標準之外另闢自己的習慣,應該就是你說的和「原廠公佈的標準不同」我的重點在於,很多人不是不為,是不能。發錯音不是因為他們想,而是一開始搞錯了。現在告訴別人是好事我從來沒有強迫別人接受我說過這是個態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