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pril wrote:樓主一開始並不是在第一時間出來跟大家說~要大家注意咖啡是否有異狀~而是拖了2個月之後才在這裡註冊發文告訴大家....在發文的時候也應該知道要求償星巴克精神賠償....那一開始怎都不說出來??...(恕刪) 第一, 人家沒那種義務, 當然你可以說樓主自掃門前雪.第二, 兩個月得不到滿意的回應, 為何不能浮上檯面?第三, 有規定賠償要一開始說嗎? 賠償的事本來就是事後才在喬的.
starcow wrote:原來是300百萬橋不定看來兩方都很差原PO一開始就涉嫌隱蓋300百萬的事實,簡直是獅子大開口...(恕刪) 300萬叫獅子大開口?在國外還太少了.如果是你喝到, 可能你的想法會變得不同.
樓主是受害者 賠償金多少不過 興芭客 若不願賠償至少 可要求 提供 加料清潔劑coffee 無害人體證明符合 FDA 規範 動物實驗 人體臨床實驗足夠樣本數, 無害人體證明 達統計意義研究報告需 刊登國際認可專業期刊門市人員一句話 要證明可不簡單
300萬?原來還蠻同情樓主,討厭星巴克的敷衍態度的一聽到這數字,不由得倒彈~~如果不是星巴克,一般私人開的小咖啡廳一間店大概成本也不到100萬遇到小咖求償少,遇到大咖開口大有那麼一點XX的意味在...也許樓主是被氣到被逼到說出這個數字的但...這真的對一般人來說,是很誇張的數字啊幾乎等於被砂石車壓死3次的賠償金了現在我都不知道要替樓主寫個慘,還是替星巴克寫個慘字了...
v38902104 wrote:就算要求賠償其實也並不過分吧?!我上禮拜才趁85折時買一個隨行保溫鋼杯...(恕刪) 我是買糖果 本來要買蛋捲 但好像要出新口味了 所以沒買再來 鋼杯 外面若愈閃亮 表示他要用愈多的料下去調出顏色食用時 請先 好好清洗鋼杯哦馬克杯也是 外面色彩愈鮮艷 愈毒
怎麼大家都一直提到類似案例,美國判賠的金額呢?抱歉你是住在台灣-------只是個開發中國家美國-----是個已開發國家,國情不同若有能力的就搬到美國去住,享受高等人權價值不然就只能乖乖待在台灣,當個2等公民不然移民去柬埔寨或緬甸,走在路上被地雷炸死也沒得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