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體諒警察的工作辛苦.我可以體會輪班的辛勞.但是帶槍去買便當.個人真的覺得不是那麼的合宜.2005年汐止殺警奪槍當時有兩名員警一死一重傷.事發原因兩人共乘一台機車遭歹徒撞倒後進而奪槍(官方說法)爾後警方也規定必須雙警(2人)雙機車.現載在路上也很少看到警員雙載(應該也是這個原因)當時有兩名員警在場都會發生這憾事.何況這當時只有一名員警,倘若有突發狀況.我無法想像狀況.各位不是警方,我也不是但.....大家都不想看見憾事.多謝大家指教 我要是你就惦惦讓這帖沈下去了,沒想到你還更新反駁前面有人說過了,槍沒那麼好搶另外真有突發狀況的話,有帶槍跟沒帶槍的警察,你覺得那一個比較能保護你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