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istairLin wrote:
現在吃飽沒事幹的民...(恕刪)
我可以體諒警察的工作辛苦.
我可以體會輪班的辛勞.
但是帶槍去買便當.個人真的覺得不是那麼的合宜.
2005年汐止殺警奪槍
當時有兩名員警一死一重傷.
事發原因兩人共乘一台機車遭歹徒撞倒後進而奪槍(官方說法)
爾後警方也規定必須雙警(2人)雙機車.現載在路上也很少看到警員雙載(應該也是這個原因)
當時有兩名員警在場都會發生這憾事.
何況這當時只有一名員警,倘若有突發狀況.我無法想像狀況.
各位不是警方,我也不是
但.....大家都不想看見憾事.
多謝大家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