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傳慧 wrote:現在念我也沒用了,事已至此,就等周五了低聲下氣?本人並沒有對那種人如此,謝謝蓋樓讓更多人知道這樣的代購,還有不要跟我一樣一再"寬待"這種"公司"累的煩的被酸的都是自己...(恕刪) 大家都知道吧,好像只有你不知道而已
v3su wrote:就是員警直接從備案升級成報案模式而已 題外話,其實警察局(派出所)根本沒有備案這個項目頂多就是在他們的『工作記錄簿』幫你記上這一筆記錄因為前幾週才因為我的 line 被盜帳號,而某阿呆前同事因此詐騙去報案,還把我扯進來(他那邊的警察意思說我就當「關係人」,到時可能要出庭)結果上網查了 line 詐騙的相關新聞報導&處理方式,查出了要到附近派出所『備案』,免得到時候得到處奔波出庭...結果去了住家附近派出所,他們警察都說:『沒有備案這件事,只有報案』還問我要不要報案?最後他們說直接打 165 會有解決方式,就打 165 解決了!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題外話,其實警察局(派出所)根本 備案三聯單跟報案三聯單長得一樣只是報案三聯單是“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備案三聯單是“受理案件登記表”…………………………有可能因為詐欺案件是公訴罪所以直接是報案方式我在我最早的文章曾回覆過“詐欺沒在備案的”因為公訴罪真的沒在備案的但後來開庭時遇到很多都說一開始是備案後來轉為報案所以我後來回覆就都會回可以用備案方式如果沒有“備案這種稱謂”那全省的戶籍事務所怎麼會叫遺失者要去警局備案或是登報呢!?
v3su wrote:您仔細看一下樓主第一...(恕刪) 靠!那這樣就是我家那邊的派出所唬弄我~我們這邊的派出所...一堆爛警察,難怪我去年被機車酒駕混混撞斷手(在我家門口附近),那些警察也是假意積極辦理,但是技術性卡我!(讓案子大事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