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vicky wrote:讓他報警啊,看警察會...(恕刪) 警察局是受理單位一定會受理,不然就是吃案,警察不是檢察官,是非對錯由檢察官認定,警察只要作筆錄就好,這點警政署有說明過,是最基本的為民服務重點業務之一.
追這文很久,恭喜樓主有個好結果!1.勿以惡小而為之2.那些說樓主浪費社會資源的,怎不想是惡意棄標的人才是浪費資源?3.政治正確沒什麼不好,對就是對錯就是錯4.多點同理心&替對方著想,很多事情都可以善終的樓主的努力沒有白費替很多賣家開了先例
很多人根本不明白網拍絕大多數 是個人網拍 C2C如果商品有瑕疵 損壞等問題才能退貨 並不適用於B2C的7天鑑賞期再來7-11取貨付款 並不是"賣家"要出運費是買家出運費賣家只是代墊運費C2C個人拍賣價格會比 B2C來的便宜不少人仗著不用付款就訂一堆然後看心情取只要不要太誇張 做生意以合為貴 當然就算了企業能這樣 個人可不能這樣白白接受損失網拍的利潤多低 過做的人都知道 不然入行門檻這麼低 台灣怎可能才兩大家拍賣網站個人碰到未取大多就算了 棄標投訴給個負評 60元就自己吞 白天還要上班省省事今天碰到一個未取還提棄標 接著惡意給普評網拍經營至今尚未收到一個普負評 今天這樣莫名其妙的收到了感謝樓主提供的經驗 目前實際提出法律行動網路上可以參考的就樓主了時間也滿近的 說不定我也會採取相同的方式處理這位賣家這樣搞我沒讓他吃點苦頭說不過去阿
使用超商取貨付款當對方不領,又要千拜萬拜請他去領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userID=Y2328758697&這個帳號的人也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被駭,下標超多東西,全都不領也不知道是卡到還是怎樣
小楊5311 wrote:網拍是一份辛苦的工作...(恕刪) 意見: 您好 由於您未去超商取貨 造成賣家之運費損失 限本日起三日內賠償賣方,若不予理會賣方將會依法提出求償,法院以高雄地方法院為主.告訴期間所產生之費用和任何之損失將由買方 一併連帶求償 請自重 (2014-01-03 20:21:12)回覆: 不好意思 我在11/26跟你說要購買一藍一黑兩紫 並詢問是否有現貨 你跟我說黑的這兩天會到 我想說OK 先下標,結果一等再等 等到12/1用悄悄話密你詢問我的商品何時到,結果你也不回,等到12/4號我在你商品問與答又再詢問你,結果你還是不回應,其他人你都有回應為什麼我的卻沒回應,這是擺明忽略我問題吧,12/4號當天晚上用悄悄話留言給你說要取消交易,結果你又不回應,結果過了很久你才又把商品寄出,我都已經說明取消交易了,現在寄出沒領又要我賠錢,還要我高雄法院見,現在是哪招??~~~~~~~~~~~~~~~~~如果是像這位買家 不就自認倒楣 賣家對於買家問題一律不回應後來莫名其妙出貨了我之前也被這賣家搞了一次棄標 目前還在客服申訴中情況和這位買家差不多情形 只不過他沒出貨 沒辦法告我樓主是遇到不好的買家 我是遇到不好的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