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8

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chieh76123 wrote:
紅字一

你要不要慎重的RE一下你的每一篇回文?

你肯定每一次你說出來的話都相同嗎?


我有完整的備份

只是要回書房開雙液晶電視 互相比對

看有沒有偷偷修改內文




幸福遙遠 wrote:
但是大財團卻不想負責,所以只好用爭錢的手段!?




幸福遙遠 wrote:
樓主不是主要目的是帶小孩去玩嗎,畢竟本來就是想帶他們出來散心阿
所以一樣是回程,當然挑能順便逛的地方順便去啊
不過我想他老婆和小孩應該都有勸他說趕快回家吧

重點不是賠多少...而是有沒有誠意



我也想知道如果沒有受傷他會走哪一條道路回去。

另外想問一下大家您們在受傷後是挑哪一條路回家,近的距離還是遠的距離,既然興致都沒了還會順便去回家的路上逛別的地方嗎?

kotime wrote:
加註警語那一段才是好...(恕刪)

我覺得不管樓主怎麼說
就事論事而言

樓主受傷了,是事實阿
而遠雄不想多負責任,也是事實阿

對大家來說這都只是個意外
但是還是產生了阿

如果園區不處理
難保不會再度出現意外嗎?

賠償的部分只能樓主自己去爭取

但是我在意的是園區的處理態度和方式

文中提到的黃先生很負責的照顧樓主
在醫院有叮嚀園區檢查一下他的小孩
而園區那邊卻只是口頭問問就不管了

沒有人想發生這種意外

但是

該怎麼解決
該怎麼預防

才是事情發生主要的重點阿
睡前補踹一腳

這是我在318樓所提出的質疑

--------------------

請看清楚喔

朴子 wrote:
我還是會要求取消海豚擊球的表演或改善公共安全,賠償與公共安全是兩碼子的事情


以下紅字部分兩相矛盾

朴子 wrote:
至於"精神賠償",我不是獅子,也不會亂開口,至於怎樣賠償,就是合理就好,如果是大家發生這種事情,兩三千塊的賠償,您能接受嗎?如果要獅子開口,我當天就會說了,不用等園方一星期...我也不必po文

我知道會有人砲轟我,沒關係,既然發這篇文章,就是要讓大家重視公共安全,該爭取的就爭取,讓要求重視公安的,就要園方立即改善,否則難保下次發生大事.....


到底是要賠償? 還是很神聖的要改善公共安全?

朴子 wrote:
4.建議園方的改善
我有建議園方改善海豚表演的安全,但是我沒有要求園方取消,應該有不少人對這個表演很感興趣/情有獨鍾,但是不否認的,有存在著一定的風險,;遊客進園,就是要滿興而歸,不是讓他們受傷或敗興


為什麼和我第四段引言互相矛盾了?

朴子 wrote:
3.表演節目~~
有些版友真得沒有看完所有文章內容,我再澄清一次,我有建議園方在表演節目中做好安全防護,不是要求節目停止


怎麼又矛盾了?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幸福遙遠 wrote:
樓主受傷了,是事實阿
而遠雄不想多負責任,也是事實阿






請點我看一下




kotime wrote:
我有完整的備份
...(恕刪)

這就是官方的處理態度
就算我不是當事人,我也感覺不到遠雄的誠意

我有看到你的貼圖啦
只是我來不及回你,上一段是在你貼圖前打的

angela000217 wrote:
我也想知道如果沒有受傷他會走哪一條道路回去。

另外想問一下大家您們在受傷後是挑哪一條路回家,近的距離還是遠的距離,既然興致都沒了還會順便去回家的路上逛別的地方嗎?

我想如果樓主沒有受傷 他應該也會選擇小孩想去的地方走吧
不過這就要問樓主了

如果我是爸爸
我也會和樓主一樣選擇那樣的路線,畢竟受傷的只是我而已
我不希望我太太和小孩被我影響心情,至少回程希望讓他們在開心一下

幸福遙遠 wrote:
我覺得不管樓主怎麼說...(恕刪)


其實後續文章很明顯走向兩極化

A派為力挺樓主爭取合理賠償

B派為質疑樓主此篇文章真正用意何在

我個人算是AB派各半

在遠雄的地盤受傷

遠雄理所當然該負起應負的責任

但問題就在開版真正的用意到底在哪裡?

文中未見與遠雄協商破裂之關鍵,開版說法也一日數變

合理賠償-改善公共安全-取消海豚表演-不取消海豚表演-合理賠償

所以到底是哪一個啊...?

我個人有意見的是這篇之所以會出現在01的真正用意到底為何?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朴子 wrote:

我在PO文前也早已想過,以Mobile 01的傳統,不管文章怎麼描述,都是會被砲轟,我只是想以消費者的立場來喚起財團對安全的重視,至於談判與控告,是我個人的要對抗的,在這裡PO文只是徒增我的麻煩而已,我也知道,先前與後續,都會有人說我假籍消費者,要博得同情...之類的反PO文,沒關係!我也可以接受,但是意外大家都會發生,難保大家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吧!我也決定把賠償金扣除開消後,全部捐出去花東門諾醫院...(大家應該不會連這個也要砲轟吧?),這個我之前就有說過!別再籍題發揮了


(恕刪)



你之前是說 "未來不排除"
我也回應公關部,海豚打足球的節目中具有危險性,;尤其是樂園都是攜家帶眷來遊玩,很多都是小朋友,;擊中我的位置後面是兩個孕婦,旁邊有個沒幾個月的嬰兒,我的附近都是小朋友,萬一打中她們該怎麼辦呢?不能鬧出人命後,才來檢討吧!!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至於精神賠償方面,有待討論……


*********************************************************

我認為開車具有危險性 尤其是很多酒醉的沒睡醒的剛剛和情吵架的 萬一開上人行道造成行人受傷怎麼辦

總不能開上人行道出人命才檢討吧? 建議取消馬路開車的制度 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 在人行道加裝護欄保護行人走路的安全





大家說這樣好不好

幸福遙遠 wrote:
我覺得不管樓主怎麼說...(恕刪)


我也說過遊樂區都有一定的SOP,會自己評估改給多少就給多少,當雙方意見分歧先協商還是不行就交給公司的法務來解決,消費者堅定自我是對的那就走法律。

  • 13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