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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度輾壓死者斷腿嗆警

kenM3L wrote:
剛看到新聞..警局有...(恕刪)


拜託
他們是馬伕耶
黑道中最最小咖的

現在老大怕影響組織想快點落幕
檯面上叫他們跪算客氣的
私底下說不定是肥皂洗刷刷
喬丹大帝 wrote:
今天警察過肩摔
有民眾出來說--執法過當
今天警察不壓制不過肩摔~
又有民眾出來說--警察只敢對小老百姓這樣作...(恕刪)


老兄~
所謂的比例原則不是喊假的,簡言之就是不拿大砲打小鳥!

而日前對檳榔西施大外割就是拿大砲打小鳥!

換作今天,警察若對黑衣人大外割,再紮實的壓在地上~~
我相信不會有人對警察責難的!!
mikewo wrote:
讓我想到昨天 衛視電影台的"非法制裁".

主角:凱文史貝希 ,當你的家人被 畜生殺死,自己也差點被打死.

而法律無法制裁畜生時, 買三把槍去把畜生幹掉..(恕刪)


這位大大 是 不滷思尾恩 的傳人嗎?!

那是凱文貝肯 演的吧......
所謂的比例原則

這樣講根本就不準,你怎麼知道對檳榔妹出手的阿sir不會對這幾個壞蛋出手?

我就認識幾個個性大喇喇,常被申訴但是衝鋒陷陣都跑第一的...
chun321 wrote:
哈~你拿喊水可結凍的...(恕刪)


呵..跟廖添丁不能比


能跟杜月笙比嗎?


能跟青幫.洪門比嗎?


青門一條線..洪門一大片


這次的懲處..真的是有別以往找基層開刀...

局長被記過..局長才能感受到基層面對第一現場的困境而做出較有效的改革...

例如局長可以在檢警聯繫會議關於現階段基層執法困境的討論、局長可以在基層因勇於執法面對後續訴訟時給予基層法律幫助以及警界戰技教官到法庭作證給予法官關於警界面對歹徒的授課內容...修正法官、人權律師那種吹毛求嗤、事後諸葛的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並不是什麼簡單的大炮打小鳥的觀念...比例原則是指...目的與手段性的考量下..選擇一個侵害較小的方式為之..

例如..警察在當下要逮補妨害公務的現行犯..遇到犯嫌徒手反抗..警察要制服歹徒可以用槍、用警棍、用柔道...而警察選擇用柔道的方式制服歹徒..致歹徒腿部受傷....而警察在歹徒停此攻擊時..警察亦停止武力..此時警察便已考量比例原則....;

但實務上的判例呢...卻判2名警察過失傷害各拘役45天..

因為法官說..歹徒攻擊你..警察可以先將歹徒推開...才是符合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在台灣..被濫用了...



車禍輾屍示威 中市警局長記過


〔記者邱俊福、許國楨/綜合報導〕台中市黃姓婦人12日清晨遭男子彭偉明駕車撞死,彭某友人張惟勛更駕車闖入警方封鎖線,兩度壓毀黃婦已被撞斷的右腳,2人昨天跪爬進靈堂上香。警政署認為台中市警局處置不當,昨天也宣布警察局長胡木源記過1次、第五分局長連金河及水湳派出所所長楊乾昇各申誡2次。

警政署督察室調查發現,嫌犯張惟勛推擠並辱罵制服警員,甚至兩度酒駕到現場並越過管制線,導致被害人遺體遭到輾壓,警員未能即時告發、制止與逮捕,顯示平時教育訓練不足,而幹部未即時到場指揮,後續反應能力不足,也導致警員處置失當,昨天宣布懲處相關失職主官,有別以往一般由下往上的懲處案。

被記過1次的台中市警局長胡木源說,他坦然面對懲處,這次事件,第一時間趕到的警力雖然足夠,卻因無人指揮,才會衍生偵查佐準備抓人、卻被制服員警阻擋的情形,員警的訓練確實有必要加強。

而50多名黃婦的親友昨天搭乘遊覽車到台中市立殯儀館,彭偉明和張惟勛為展現認錯誠意,一前一後,從殯儀館門口跪爬至黃婦靈前上香,並奉上30萬元車禍和解前金做為喪禮雜支費。黃婦親友們勉強接受,要求2人在黃婦出殯前,每天都要到靈前上香,再協商後續和解賠償。
局長不就記過而以嘛
還是穩坐肥缺
那個缺不知羨煞多少人日思夜想

要是哪個縣市捅出這種摟子,局長直接拔掉
很多事情就沒人敢gay肖

說真的那2個小弟應該是被大哥狠狠教訓過一頓
矮騾子這行其實也是有規矩的
入哪行都不外乎求財
但行事都得有分寸
從門口跪爬進去代表大哥看不過去了

小弟魯莽就得懲罰贖罪,坦白說黑道的管教與家法
並不亞於法律與教育
或許我們平常看到的都是一些不入流的混混
有組織入流的黑道,從挑人.訓練.任務執行.績效考核到獎懲
在在都不輸給政府
記申誡就想了事....跟蚊子叮一樣...好歹也來個小過什麼的..只記申誡反而讓人更杜濫而已..
melbournebest wrote:
記申誡就想了事......(恕刪)


至少也要調非主管職務


四分三十秒,有英明威武的捍衛正義分局長 ,CALL IN 進來,警力有全力攔截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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