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ong wrote:今天中午吃飯看到這個...(恕刪) 你馬搞清楚一點竹北游泳池本來就是政府蓋的是公共財產只是委託民間業者經營而已新聞裡也提到本來在委託經營契約中就有公益條款也就是政府可以因為公共利益因素徵用泳池的使用權(這是很聰明的設計,不然就會像墾丁一樣變成業者獨吞海灘)民間業者收入損失當然會哭一般人民現在是在哭啥?這也能上綱到侵犯人民利益去真是夠了
小巫先生 wrote:在台北啊,像你這種只會狡辯的人告訴你你也講不出來地址給我呀,還有收件人姓名手機都給我吧對了,我不收私人信息,你在這邊公佈,我就寄給你...(恕刪) 台北哪裡?好沒誠意,要人公佈資料可不可以公佈手機與地址就好?相機還以用?附電池能很認真問為何5D2變成50000D?
enochhuang wrote:呵呵呵!硬不硬凹我不...(恕刪) 所以你應該也全力贊成蓋世運主場館吧我相信有遠見的你應該不會反對再來應該還是得蓋符合國際標準的泳池啦不然訓練完 沒地方比賽 那不就沒意義了
Maplez wrote:再來應該還是得蓋符合國際標準的泳池啦不然訓練完 沒地方比賽 那不就沒意義了 唉...為什麼我們繳稅要讓無腦官員這樣花?蓋個訓練中心就算了,訓練完還不能辦比賽。如果日後想要辦比賽,還要花錢再蓋另外一座符合「國際標準」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