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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現在台灣的風氣已經比解嚴後幾年保守許多了,
當時是希望社會能改變,廢死的聲浪才會一度高漲
現在大家希望社會能安定,至少也要有個死刑來稍稍嚇阻社會亂象
前王部長少一根筋
總統常常毛毛的
費死聯盟則是少很多跟筋
難怪心裡更加毛毛
該死的人就讓他死一死吧
從商鞅變法老祖宗就知道嚴刑峻法的好處了
aa19832006 wrote:
建議癈死聨盟先看看下...(恕刪)



帥呀.....可以考慮設一個廣場...



把死刑犯槍決後...用勾子掛在那裡示眾呀


手排好難 wrote:
當然是有人相挺阿


馬英九總統曾經表示支持階段化廢除死刑
廢除死刑是國家長遠的目標
勇伯的政治神經很敏銳
宰人也毫不手軟
一夜就宰了四(死)個
他的官位一定會很穩固
我只能說 台灣真是一個好國家

不管犯了天大的罪泯滅人性

只要我最後懺悔 皈依佛門 信上帝

就會有人 來幫我解套 讓我免於一死

我真是太愛那些人權團體了 我支持你們廢死刑呀
社會大眾搞不懂的,是這些廢死主義者的標準何在。

當這些罪犯殺害了無辜的善良百姓,他們出來說,人死不能復生,家屬哭鬧憤怒不能改變什麼,
我們不應該報復這些罪犯,要原諒他們、寬容他們,才是高尚人性的表現。

但當法務部依法簽署死刑執行令,讓罪犯伏法後,這些廢死主義者馬上變了一副嘴臉,又哭又鬧,
對著法務部長痛罵,還有人權立委說部長是“劊子手“,用盡一切力量施壓,奇怪,這時他們怎麼
不用同樣標準,來對他們口中的“劊子手“部長,原諒、寬容呢?

說倒底,就只是因為殺的人不同,才會得到廢死者不同的待遇。當罪犯凌虐殺死無辜善良的人,
而被判處死刑的那一刻,對廢死主義者而言,這些罪犯就像通過了一個儀式,是的,被判處死刑
就是儀式,一種被認同的儀式,被廢死聯盟認同為“人“的儀式,只有身上背了無辜人的鮮血,
在他們眼中才配稱為新世紀的“人“,而被罪犯殺死的,在他們眼中是落伍的、弱小的,是舊時代,
不配稱為人的存在。因此在罪犯通過被判死刑這個儀式,得到資格,成為他們認同的新人類後,廢死
主義的人自然要想盡辦法把罪犯放出來,成為凌駕一切的新人類一員。而現在,這些他們眼中難得通過
儀式成為新人類的罪犯,竟然被法務部一紙命令給殺了,怎能不讓廢死主義者瘋狂?自然是要群起而攻,
想辦法改變局勢,以保留剩下的40個他們眼中的“新人類“了。

所以不要用正常人的是非觀來看待這些廢死主義者,不要認為說如果他們的親人遭到罪犯殺害,他們就會
體諒被害者家屬的痛苦而停止為罪犯發聲的行為。因為他們的心理狀態比較接近一種宗教,一種狂熱的宗教
信仰,信仰的對象,就是罪犯,或著說是罪犯背後所象徵的“惡“這股力量。這種特殊的宗教情節,在人類的
歷史上,一直沒有停止過,過去有,現在有,未來也還是會有,大家要習慣與他們共存。但也要相信,無論
在什麼年代,到最後,光明的力量還是會勝過這種黑暗的力量,只要大家不冷陌,願意給行公理正義的人支持,
我們就不會被惡給打敗。
這次的死刑執行我覺得很可惜
可惜的不是這些人的生命而是他們可以移植的器官
台灣有許多人正與死神搏鬥想要延續自己的生命等待著器官捐贈
如果這些死刑犯是真心的懺悔就應該同意把自己可用的器官捐贈出來
作為對社會最後的貢獻與贖罪的機會
我一直認為應該強制立法要求所有執行死刑的犯人都要作器官捐贈
也許有的受贈者會有所不願,但我想也有部份的人會願意接受
但至少不要白白浪費一個讓別人活下去的機會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aa19832006 wrote:
建議癈死聨盟先看看下...(恕刪)


如果廢除死刑的話這種情況就會發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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