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n4434 wrote:https://www(恕刪) 又有人竹篙道菜刀,借漢教三法印名義扭曲因果。三法印之前別樓已經po過了,三法印(梵語:Trilakṣaṇā dharmamudrā 或 Tri-dṛṣṭi-nimitta-mudrā),佛教術語,即「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項標準,大乘佛教認為可以用這三項標準來驗證教說是否屬於佛教正法,有如世間印信,用為證明,故名法印。其內容可見於《雜阿含經》,但將這三種教說並列,稱為三法印,可最早追溯至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在南傳的上座部佛教中相對應的概念是三相(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法無我),南傳佛教將其作為一切萬法存在之特徵。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9%E6%B3%95%E5%8D%B0
什麼是三法印?「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是識別真佛法與假佛法的標準:一切法若與三法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口所說,也是不了義;若與三法印相契合的,縱然不是佛陀親口所說,也可視同佛說。因為三法印是「印」證佛法真偽的標準,如同世間的公文,憑藉印鑑可以確認公文的真假,因此稱為「三法印」。https://chrischao421953.pixnet.net/blog/post/445597376-%E4%BB%80%E9%BA%BC%E6%98%AF%E4%B8%89%E6%B3%95%E5%8D%B0%EF%BC%9F
1、諸行無常:世間上的一切有為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緣所生的諸法,空無自性,隨著緣聚而生,緣散而滅,是三世遷流不住的,所以說「無常」。無常有「念念無常」與「一期無常」兩種。佛法中的無常,並非「斷滅」,而是「變滅」,這種「變滅」是前滅後生,相續不斷的,這就是宇宙人生一切現象的真理。https://chrischao421953.pixnet.net/blog/post/445597376-%E4%BB%80%E9%BA%BC%E6%98%AF%E4%B8%89%E6%B3%95%E5%8D%B0%EF%BC%9F每次都貍貓換太子,偷換佛經名詞解釋蠱惑大眾。
佛陀從現實理性經驗出發,在「此有故彼有」深徹的緣起觀照下,洞察生命的緣起,成就了無上正等正覺,雖也同意輪迴與業力說,但卻徹底地粉碎了「真我」的形而上想像,而教說「無我」。無我的輪迴說,對一般人來說,是難以理解的,不要說離開佛陀二千多年的今日,就是在佛陀的時代,即有比丘在聽聞佛陀教說「無我」時,心裡面生起了這樣的疑問:如果沒有我,那麼,是誰在造業?誰在受業報?這樣,當然也間接地質疑了又是誰在輪迴呢?也有摩竭陀人在佛陀說法時,暗自裡想:假若我們的色、受、想、行、識都是無常的,沒有不變的部分可以成為我,那麼「誰活?誰受苦、樂?」佛法中既說無我,又如何成立業報輪迴?確實,這是一個容易讓人起疑的問題,也是學佛者應當釐清的基本認識。在檢視佛陀如何成立無我下的輪迴之前,必須要先釐清佛陀教說「無我」中的「我」,到底是什麼意思。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bb/bb05.htm
「我」,在古印度用語中,有「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常識的分別我見」、「哲學的、宗教的分別我見」、「俱生的我見」、「俱生的我慢」等等多重含意,即使通曉梵文與巴利文,能直接閱讀原典,也不容易把握[5],更何況在中文的翻譯上,都同樣地翻譯成為「我」,這就又更不容易分辨了。如果我們將這些「我」的含意作個簡要的歸納,可以理解為兩層意思:一是「代名詞」的「我」,另一個是「哲理上」的「真我」。「代名詞」的「我」,是約定成俗的稱呼,有其方便性與必要性,我們在經典中,也常常看到佛陀這樣自我稱呼[6],所以,這不是佛陀教說的「無我」所要否定的內容。而「哲理上」的「真我」,即含有「常住的」、「不變的」、「實在的」、「獨存的」、「唯一的」、「主宰的」、「支配的」等內涵,這些意涵,就是《奧義書》「我即是梵」思想裡的「真我」,與佛陀所教說「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緣起法,有著根本上的衝突,完全不相容,這才是佛陀教說「無我」所要否定的「我」的內容。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bb/bb05.htm
有一位婆蹉族[16]的外道出家修行者,詢問佛陀有關他們認為的生命輪迴主體(稱為「命」,或稱為「神」[17])的問題,當佛陀告訴他,這個問題無法討論時,即刻受到這位外道修行者的質疑:既然佛陀認為這個問題不可以討論,但又為什麼常常記說弟子死後往生何處?佛陀即為他解疑說,所以會記說弟子死後往生何處,是因為「眾生於此處命終,乘意生身生於餘處」,而這個「意生身」是「因愛故取,因愛而住」的因緣所生[18],與一般外道所說的輪迴主體「命」、「神」的內涵,是不相同的,佛陀並沒有此一時,彼一時地持雙重標準。 六、「異陰相續」、「與(餘)陰相續生」[19]:這是直接簡要地以「相續」,來表達從這個五蘊到下一個五蘊。其中,只有業報的展現,而找不到業報後面的不變主人或主體。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bb/bb05.htm